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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2/2页)
点。 说实话,现在的沈潋初跟当初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小时候沈潋初很乖,五官精致而幼态,黑发柔顺,嗯,主要是沈耀控制欲很强,沈耀还喜欢给他买娃娃领,粉红色,杏黄色,天蓝色的衣服,有时候心情好还会大早上给沈潋初扎揪揪。 沈潋初虽然会偷摸在学校谈恋爱,但是也很低调,最多送送礼物,一起散散步。 现在,染发,耳钉,听说身边换了不少人,而且从来不重样。 但是闵愈依旧很喜欢,他在国外的时候,有时会感觉到迷惑和惶恐,自己喜欢的究竟是沈潋初,还是想象中的沈潋初,但是看见他的第一眼,只要一眼。 他爱沈潋初这件事,从来就不需要怀疑。 闵愈的食指伸进去,摸一摸那颗牙:“我去给你找一杯盐水。” “含一含或许会好一点。” 沈潋初拍开他的手,皱眉:“脏不脏。” “才洗过的。”闵愈没好气地捏捏他的脸蛋。 小初长开了,好漂亮。 沈潋初不知道想到什么,双手按住卓沿,踮脚微微靠近。 闵愈略微后退,微微抬头,抿了抿唇,撞进他清亮的眸子里。 “唉……”沈潋初凑近他的耳畔,轻佻地吹一口气,用食指戳一戳闵愈的胸膛,弯唇:“哥哥,我已经不喜欢欲拒还迎这种把戏了。” 说实话,一般来讲,像沈潋初这种不缺爱的富家公子哥,会更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爱情,唾手可得的不会喜欢,更喜欢去挑战那种不爱他的,但是沈潋初不一样,他从来都只在追求者里找人谈,那种走倔强风格,欲拒还迎风格,高冷风格的人,他看都懒得看一眼。 他转身离开,耳钉上的钻石反射出顶灯的光,暗淡,却刺眼。 …… 沈潋初一米七九,嗯,在外面总说自己一米八,比例十分好,脖子以下全是腿,此刻腰压得很低,几乎伏在台球桌上,红色的布料撩起,露出一截白而细的腰。 他的侧腰上纹着一朵玫瑰花,纹的位置很低,从侧腰一直延伸到大腿内侧,但是此刻只露出来几朵花瓣,殷红的花瓣盛开在雪白的皮肉上,红得秾艳欲滴,似乎是被人用精气养出来的,怒放在雪地里。 头发撩起来,露出漂亮到锋利的眉眼,浅浅勾唇,眼里满是势在必得。 在场的目光几乎都聚集在他的身上,或惊艳或痴迷,然后松松领带,灌一杯酒,警告自己这人不能随便肖想。 清脆的台球撞击声传来,不少人吹口哨,把沈二少夸得天花乱坠。 沈潋初直起身子,衣角便把玫瑰花盖住,他摸一摸杆尖,吹一口气,朝对手歪歪头,笑得张扬又肆意:“我赢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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