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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都穿现代了,发财很合理吧 第314节 (第2/2页)
第290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开始,他还会道歉。 后面,连装都懒得装一下。 陈玲玲处境变得艰难。 在外人看来,洪保国对她极好,她不用下地干活儿,但实际上她是家里的保姆和出气筒。 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同时,还嫌弃她是下不了蛋的母鸡。 陈玲玲觉得无比的绝望,但是,被洪保国一家三口恐吓了许久,她不敢向外人告状。 再者,告状有什么用? 乡下不打媳妇儿的人才是少数。 她说出去,只不过让洪保国一直的好丈夫形象毁掉,除了自己多挨一顿毒打,改变不了任何现状! 除此之外,还会让她成了大家取乐的对象。 与其如此,她还不如当个表面风光,让人羡慕的存在。 而且,洪保国挺会挣钱的。 他虽然打自己,但是也没有断了自己的吃食。 一个月,也能吃上几回肉。 这已经很好了。 只是,她也好奇洪保国从哪里挣得钱? 很快,她就知道了,洪保国偷/孩子去卖。 那天。 洪保国又一次借口晚上外出,她忍不住跟了上去,正好撞到他和人/贩子交接。 惊讶之下,她一时露出了马脚。 他们发现了她。 因为洪保国担保,她没有被灭口。 一回去。 洪保国又暴打了她一晚上。 她每次都不打脸,陈玲玲第二天又若无其事的出门。 乡下无聊,就喜欢生孩子。 每个月,都有新生儿出生,那天,她又参加了一个满月酒,产妇和她年纪差不多大,已经是3个孩子的妈了。 她瞧着她幸福的笑容,突然,心里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要是,把她的孩子卖了,她还能这么开心吗? 说干就干。 当晚,她就主动和洪保国说了自己的想法。 洪保国又惊又喜。 两人一拍即合。 女人比男人更容易下手,陈玲玲又天生一副脾气好的长相,很顺利就得手。 卖一个孩子。 得了100块钱。 洪保国分了她10块钱,陈玲玲结婚后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多钱,乐疯了。 而且,洪保国也对她温柔了一个月。 她尝到了甜头。 至于,丢了孩子,近乎疯狂的一家人,还有想不开自杀的妈,没有让她升起一丝愧疚,反而因为他们的凄惨而诡异的快乐。 一年之内。 她拐卖了5个洪家坝大队的孩子。 这终于引起了大队集体愤怒,组织了一个巡逻队每天巡逻,还去公安局报了案,她吓到了。 洪保国也怕。 两口子商量,以后不对自己大队的人下手了。 同时,他们还打算歇手半年。 如今,半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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