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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1/2页)
青年见了只是笑,自我介绍到:“我叫王武。是魏连长手下的二排长。你叫什么嘞?” 哦,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给自己拿军服的小王。既然是打过照面的毓殊见了也就没那么害怕:“我叫爱……我叫毓殊。” 去他妈的爱新觉罗,去他妈的王府格格,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和她有什么关系? “玉淑啊,听着就知道是个玉人般温婉贤淑的姑娘。”另一个戴着眼镜仿佛秀才的士兵说。 毓殊摇摇头:“是钟灵毓秀的毓,时殊风异的殊。” 士兵们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觉得聊不来,也就不再和毓殊说话,唯有王武很是热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枪。毓殊觉得这没什么,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别人断了一截的枪支双手递过去。 “嚯,这就是四四式步骑枪。”王武爱不释手地抚摸枪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团长的三八式。” “这把枪很厉害吗?”不太懂枪支的毓殊反问。 “这是鬼子造的枪嘞!”王武拿起自己那把汉阳造,“你对比对比。” 离近看,毓殊察觉到四四式与汉阳造的不同了。做工上四四式不知比汉阳造精致了多少,重量上,四四式因为枪管短,更是减轻许多。 “我这个枪口小。威力肯定没你那个大。”毓殊说。 ”那叫口径嘞。确实,口径大的枪威力更大一些。但是汉阳造的准度不行,射程也没四四式远。想象一下,”王武端着四四式瞄准,“你隔着三百米远,杀人无形……厉害。” “好强。”毓殊感叹,一开始她还嫌弃四四式是鬼子造的枪,现在又觉得自己捡到宝了。用鬼子造的东西杀鬼子,没有比这更大快人心的事了。 “可惜,这上面少了一把刺刀。这把枪是三八式的改版,为的就是给骑兵白刃战使用。” 高精准度、白刃战、骑兵适用。毓殊越发喜欢自己这支比别人短了一截的枪了。 3、第3章 毓殊挨着火堆睡着了。半夜三更她睡得正酣,王武推了推她,告诉她该护送村民走了。 “村民为什么要走?”毓殊睡眼朦胧。 “你是从西边来的,应该不知道吧?这山的东边五里地外就是鬼子。说不定鬼子什么时候就会进来搜山。那群丧心病狂的,见了反抗军和百姓在一起,连百姓也杀的。” 毓殊哦了一声。难怪,她打西边来的时候,路上遇见百姓,问他们哪里有打鬼子的队伍,百姓便指着东边的大山。那些个百姓大概就是出逃的。当时那些百姓身边也有几个穿灰蓝色军装的军人。 营地灭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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