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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2/2页)
首——’ 有来栖说的话,的确让提姆心惊,最重要的是他不晓得自己此刻的反应是不是都在有来栖的意料之中。 但是,这其中,有股味儿太冲了。 那就是有来栖在找他们乐子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 继续看下去,果然如此! ‘好了好了,逗你玩儿呢,谁都有可能变成恶棍,但我不会。’ ‘我写这封信,不是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个保险装置,也不是为了获取你对我想法的赞同。’ ‘那我为什么偏偏要给你写这封信呢?’ ‘因为我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哥谭,我不是哥谭人,我要改变哥谭就不能只改变哥谭,这个国家从根源就开始腐朽了,哥谭只是其中之一。’ ‘我热爱这座城市,也热爱这里的人民,这和这里是不是哥谭没有太大的关系。’ ‘而你们,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 ‘三年,三年之后我就会回到华盛顿,希望这三年,我们能够并肩作战。’ 署名:你的挚友(不许反驳),静居寺有来栖。 第16章 三年 “他的确是我多年来渴望看见的希望,所以他绝不会被这个地方束缚。” 提姆德雷克当然会把信交给布鲁斯韦恩,在沉默良久后,布鲁斯如此说道。 这话由他说出来会有些奇怪,但有来栖是一个有着远大志向和抱负,是心中有大爱与大义的人。 这一方天地配不上他。 这段时间,有来栖带领的哥谭是肉眼可见的在往好的方向走。 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哥谭就焕然一新。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潜在的善良被激发了出来,大家这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可以不是注定的,是可以改变的。 身为蝙蝠侠的他,一直以来都坚信着这一点,却没有办法像有来栖那样,点燃那盏指引方向的灯。 善良不被称赞和推崇,势必会导致邪恶的侵蚀与蔓延。 “我们还有不到三年的时间,但我一定会努力和有来栖做到最好的,布鲁斯。” 看完这封信,提姆说他不感动才是假的。 他的确年轻,却早已将哥谭视之为己任。 蝙蝠侠是他的榜样和目标,而有来栖就像是他希望成为的人的具体的模样。 布鲁斯韦恩看着自己的第三个养子。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的,希望就在自己的眼前。 无论是成熟稳重(?)的迪克格雷森,还是他亏欠最多的杰森陶德,还是优秀聪明的提姆德雷克,都是他的骄傲。 相信蝙蝠侠,他只是单纯的没长嘴巴(长了不如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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