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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暗杀灭口 (第1/2页)
时间要回溯到昨天下午,宁北县城街心公园的现场上。首先接到消息的是徐大勇。他从路小明的电话中,获知钱大毛身上发现大量毒品的消息。此后,他立即将情况报告了戚局长、分管治安的柳局长。 听到这一消息以后,几个领导都是喜笑颜开。都在计算着这个案件能取得多大的成功,自己能够从中得到多大的实惠。 几家欢乐几家愁。就在这时,不知是谁突然点明了伤者钱大毛的身份与背景情况。现场的气氛立即变了样。 在场有些领导人,顿时就变了脸色。大家都知道这家‘天上人间夜总会’隶属于宏大集团,董事长张跃进则是宁北县最为有钱又最为有势的大老板。他的背后,就是县长况超群。 为了避免麻烦,有的领导立即转换了思维的角度。不再围绕破案成果考虑问题,而是立即将思维重点转到了张跃进的身上。考虑的是他对这一事件的反映和可能引发的后果。 这种案件本来并不复杂,但一牵扯到这些有钱人,特别是背后有大人物撑腰的有钱人,就会立即变得乱麻一团。 看到众多同僚如此嘴脸,柳局长不满地说道:“你们不要把事情看得太复杂。不就是一个打手嘛,说不定呵,张跃进还在恨这小子给他惹麻烦哩。” 这话说了之后,戚长春觉得也有道理。张老板会不会为了一个打工仔而出面,这是很值得考虑的事。就在他权衡利弊的时候,又接到了一个电话。大家看得到,他接电话的脸色很不好看。回答的话语很简单,只是一连串的‘好、’、‘放心’之类的短句。 作为公安局一把手的戚长春戚局长,此时的思绪最为复杂,脸色也最为难看。还在怀疑张家是否会找麻烦,人家讨要公道的电话已经打了过来。妈的个巴子,狗日的徐大勇,你可是给老子找了个天大的麻烦。他只能在腹中暗骂,还不好流露于色。 头疼呵头疼。别人可以避让,他自己却没有任何理由回避这件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戚局长也算得上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警察啦。虽然长期在机关工作,玩这种甩包袱的伎俩并不陌生。他的眉头稍稍皱了一会,很快就想到了主意。 他将公安局在场的领导召集到一处,简单统一了一下思想。然后,当即说出了自己的决定:收缴徐大勇的手枪,并宣布停止执行职务。理由很简单,就是没有履行用枪批准程序,开枪以后又造成了严重后果。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确认用枪是否必要与合法。 分管治安的柳副局长,感觉到这个决定有点不合情理。刚才还在表扬人家大胆果断,怎么一转眼就成了问题。他想反对,说了几句公道话都被顶了回来。他本来嘴就有点钝,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语言。再加上景副局长几个人都在帮腔,只得一人站到旁边生闷气去了。 还有几个领导本来想发表不同意见,但看到一把手已经摆出了不容置疑的架势,也就乖乖地闭上了口。这个一把手可不一样,人家还兼着市公安局的党委委员,说一句才顶着自己不知多少句哩。 这个决定传达到徐大勇那儿的时候,这个正准备建功立业的健将,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刚刚还在夸奖自己处置得力的局长,怎么一听说是张老板的员工,就在瞬间转变了脸色。 犟脾气的徐大勇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当时就在现场吵了起来。他也知道这个局长不是什么好鸟,和张跃进的关系非同一般。与其说任人宰割,不如明确对这一处理决定表示不服。更何况,自己在这件事儿上,占有十足的道理。 一方说是既然用了枪就应该要履行审批手续,要确认是否合法。即使合法,也要在事后加以确认,这是必经程序。另一方则说是情况紧急,不存在审批的可能性。即使要审查用枪是否合法,也不应该是在现场。 双方谁也无法说服谁,吵得是一塌糊涂。吵得最后,戚长春也有点恼羞成怒,破口斥责道:“我是局长,说了就算,错了也要这样执行。” “有你这样当局长的吗?听到是大老板的员工,就怕得这个熊样。你这样的处置,打死我也不服。”徐大勇也不退缩,和戚长春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较量。 治安大队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赵有才是两头为难,劝谁也没有用,急得在中间直跳。最后还是在其他局领导的调解下,总算是让他和李小江指导员带队赶往医院,先行介入侦查工作。 由于钱大毛尚处于手术后的昏睡期,当天晚上并没有太多的工作好做。李小江在业务上也是一把好手,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他看到在医院里确实是无从着力,就想带着人到钱大毛的家中,从其亲属和邻居的口中了解破案线索。 当然,他也不是傻瓜。为了防止徐队长的故事重演,他是先行请示赵有才,要得到批准以后,才会离开。“赵大,我看医院这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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