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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狼乐队 (第2/2页)
换成民谣吉他,伴奏吉他用古典吉他,就用最真的声音。把最好的收音话筒全部搬过来,不要拾音器,直接录。好了,再试一次,小轩,你用民谣吉他负责主音部分。” 这一次效果好了很多。老曹比较满意,“就按这个来,大家多录几次。” 一连录了十多遍,老曹才满意的拍了拍手,“辛苦大家了,伴奏的已经ok了,接下来就是录歌了,我先去修下音轨。小叶,你给大家订点夜宵送过来。大家陪你到深夜了,你也该表示表示。” 老曹在控制台修着音轨,叶明轩和红狼乐队的都是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很快就聊在一起。一起吃着外卖送来的夜宵一边聊着音乐,越是了解红狼乐队,越是觉得奇怪。都是有真本事的,为什么没有红呢? 乐队的鼓手姓王,叫王钧,留了一头长发,染成红色,看起来就像不良少年一样,其实人很腼腆,“小轩,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吧?咱们乐队和一个小鲜肉起了些争执,他父亲是娱乐圈的大佬,人家发了话了,让我们在圈里混不下去。也就是曹老板人好,愿意收留我们。要不然咱们红狼只有解散了。”王钧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一脸不忿的说着。 叶明轩邹着眉头,“这名小鲜肉的父亲这么大能量?” 乐队队长,也就是小陈,名叫陈庭,打扮看起来挺正常,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大的。比较沉稳,说道这事儿,也是一脸无奈,“那个小鲜肉在一个音乐节上献唱,我们伴奏,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他自己要求自弹自唱。一个简单的和弦都弹不好,还在舞台上自我陶醉的自嗨着,小王看不过就说了他一句,没本事就不要在舞台上丢人。事后我们就被告知,很多音乐节都不允许我们参加了,连酒吧驻场都没保住。” “他在舞台上乱来,我们在旁边多尴尬,小王说他两句怎么了?”贝斯手是个女孩儿,叫陈瑶,和陈庭是兄妹两。 “大家争执了几次,差点就解散了。后来曹老板找到我们,愿意给我们一口饭吃。”说起之前发生的事情,陈庭一脸唏嘘。 “咱们红狼乐队都是真正喜欢音乐的,只要能玩音乐,有口饭吃,饿不死,大家就很满足了。”陈瑶自嘲的笑了笑。“红不红的,我们也不敢奢望了,只要能继续玩音乐我们就很快乐。” 叶明轩静静的听着几人说完。 “我有一个工作室,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跟着我吧。我现在也只是属于一个三线小艺人,就看你们自己愿不愿意了。” 乐队队长陈庭面露感激,但还是摇了摇头。“我们还在被封杀,现在做做幕后,他不会知道,但转到台前,会连累到你。” “那你们可小看了小轩了,小轩的工作室老黄和何老师都有参股,只要不是来自官方的力量,都没有问题。如果你们想去就去吧,困在我这个小录音室有什么出息?”修好音轨的老曹坐下,跟着大家一起吃着宵夜。“好了,别说那些感激煽情的话,老曹我不在意。我不能把你们困在这里,圈内真正用心做音乐的年轻人有几个?也该把你们放出去了。我们这一代都老了,玩不动了,不能眼睁睁看着音乐没落。” 红狼乐队的几人眼睛都红红的,正想说着什么,老曹就摆了摆手,“赶紧吃饭,吃完饭还要录歌呢,都凌晨一点多了,争取今天晚上把两首歌录出来。” 吃过夜宵,大家又是斗志昂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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