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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第1/2页)
沈黎清听的只想冷笑,他丝毫不觉得违和,因为瞿澜在他心目中就是这样的人,他讥讽道:“你的眼光真好,你果然配不上我妈,你只配和瞿澜这种人在一起。” 沈常林无力道,“我当初确实鬼迷心窍,心里的瞿澜还是小时候那个天真无邪的样子,可人总是会变的。我不想否认,我当初对岳零确实没什么感情,甚至有些抵触她,我看到她,就会想起岳总看我在协议上签字时那副表情,就像在看一坨狗屎。” 沈黎清的眉头蹙了蹙。 换位思考一下,其实没有几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能接受这样的羞辱,如果是他自己,大概也会恨屋及乌吧。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笔糊涂账的主角们只剩下沈常林一个,再纠结于此也没多少意义。 沈常林想要钱,替自己从这段婚姻交易中赎身。岳零得知他愿意和自己结婚是被自己的父亲威逼利诱后,伤心了很久,她对沈常林说了很多遍对不起,她说:“我只是喜欢你,可我从来没想过逼你,如果你想离开,随时都可以。” 沈常林说:“在我把钱还清之前,不会违约跟你离婚的。” 他省吃俭用,一部分钱用来赎身,另一部分给了毫无收入每天吃喝玩乐打牌逛街的瞿澜,瞿澜不敢招惹岳家,所以不敢出现在岳零面前,她心安理得地拿着沈常林的钱,和沈常林做一对“发乎情止乎礼”的鸳鸯。 她不是没想过让沈常林碰自己,但每次沈常林都会不由分说地拒绝,他对瞿澜解释说自己是个很轴的人,在没有和岳零离婚之前,宁可做一个清心寡欲的和尚。 可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对瞿澜,永远也找不回年少时期那种不受控制的悸动心情,他对瞿澜的感情早就在不知不觉间从少年爱慕变成了对故人的同情。 但他实在没想到,岳零这样一个温柔乖巧的大小姐,会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来。她喜欢他,他一直都清楚,可他对她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直到他们结婚一周年当晚,岳零在他的酒杯里放了成分不明的东西,她颤抖地吻上沈常林的嘴唇,轻轻地说:“如果你一定要和我离婚,那在离婚前,能不能给我留下一个孩子。” 沈常林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什么。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想起那天晚上,岳零的音容相貌仍会在脑海里浮现,那些氤氲而悱恻的画面,喝醉时会想起,失眠时会想起,连梦里也会出现。 可是他理解的太迟,年轻时将一身骄傲看的比命还重要,现在回想起来,如果他能早一点知道岳零会从他生命中彻底消失,如果他能早点明白自己的心,那后面的一切是否就会不一样了? 可笑的是那个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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