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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1/2页)
哥的话,我倒是愿意把我闺女嫁给他!” “吃苦耐劳好性格,长得还好!这小伙子真不错!” “虽然是个聋哑人,不好沟通啊。但处久了,总能处出感情的,想必我家那闺女也是愿意的。” 负责看火的年轻仆役又填了些柴,轻嗤一声道:“这年头啊!有天赋的飞黄腾达,我们这些没天赋的能活下来都不容易。” “都这时候还能这样重情义,我倒是佩服他,希望他能抗得久一点。” …… 呆坐在不远处发呆的任逍遥很绝望,他知道阿甘他们十有八/九在谈论自己——毕竟四双眼睛时不时偷瞄过来一眼,八只在手指指点点。 可惜,任逍遥听不懂!他没法通过偷听了解这个世界,更不可能去套话。本质上来说,语言不通的任逍遥和聋哑人分别确实不大。 两眼一抹黑也没什么办法获取信息的任逍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跟着车队走,等到人多的地方—— 再说吧…… 就连猫这种全员精神病的动物想要在鸡群里过得好,都要把自己当作一只鸡来看。处于寸步难行状态的任逍遥要是想在成功融入这个世界,除了学会本地语言别无法他。 要是按照其他穿越者的剧本套路,这一路上要么出现些不开眼的劫匪、要么出现些争夺族产的叛党、要么出现些骇人洪水猛兽,然后只(只)为(想)自(装)保(逼)的穿越者,万(迫)不(不)得(及)已(待)挺身而出拯救马队。然后马队就会冒出个素未谋面的主事大小姐,对拯救自己的穿越者感恩戴德,芳心暗许…… 然而且不说任逍遥本质是个基/佬,就算有大小姐对他芳心暗许,他也注定不会成为世界上那些同时爱上两(很)个(多)女人的男人之一【注1】。 更何况非常规穿越者任逍遥压根没机会沾染其他穿越者的荣光,骨感的现实也不想让他借此装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逼。 所以,无聊又无语的七天同行之后,任逍遥自动自觉地留在最近的城池,挥别整个车队唯五熟悉的面孔。 不似三维世界充满高耸如云的摩天大楼,任逍遥眼前的这座城池除却石制城墙,内里满是整齐古色古香的榫卯结构木制小楼。 石铺街道两侧,商贩呼喝的任逍遥听不懂的喧嚣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闹得他头疼。 拉扯一把松弛的锁链,将背后朝外倾斜的晶体棺材紧了紧,举目无亲一脸懵逼的任逍遥陷入‘我是谁?这是哪里?我要去哪里?’的哲学沉思。 呆坐路边半晌,灵感的雷电终于击中任逍遥的大脑:‘我得住店!流落街头是不行的,太掉逼/格!’ 住店,店倒是好找。虽然任逍遥不认字,但好在他不瞎。只要看那些刚进城的人往哪走,去的人最多的地方,十有八/九就是宿客旅店了。 店好找,但店不可能白给任逍遥住的啊!他需要钱! 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任逍遥倒是有幸在阿甘那见过…… 于是,举目无亲一脸懵逼的任逍遥陷入‘到哪弄钱?到哪弄钱?到哪弄钱?’的哲学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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