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之笔诛天下_第一百七十一章 【番外一】婚后番外捧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七十一章 【番外一】婚后番外捧沙 (第1/4页)

    安史之乱彻底成为了唐国的过去,距离当年惨烈而又辉煌的一战,也已过去八年了。

    当今圣上越过己身亲父成为上皇,在渡过最初的打磨期之后,跌宕不休的朝堂重归平静,一切暗潮汹涌都被压制在爆发之前,若不知前因后果,一切便恍若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风平浪静。大战将歇,河北之地却还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新皇即位之后兢兢业业,手段频出,一条条开明而又妥帖的政策被下达到各地,鉴于新皇为王之时曾怒斩奸相杨国忠的丰功伟绩,倒也无人胆敢在此时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君臣一心,政见清明,短短数年的时间,大唐便重拾旧日繁华昌盛,虽说亏空犹在,但也已经隐约可见盛世之相。

    木舒七年前随未婚夫唐无乐入蜀,正式拜堂成亲,结发连理。

    两人蹉跎多年才走到了一起,知晓得来不易,自然比任何人都更加珍惜彼此的感情。唐无乐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成亲之后果然带着媳妇儿走南闯北,看过雁门关外的鹅毛大雪,喝过苍茫草原之上的酥油茶;他们去过依旧战火不断的金国,走过华夏文化登峰造极的宋国;见过六扇门的四大名捕,甚至还以师姐的身份拜访过如今享誉一方的文学大儒荀游,日子可谓是蜜里调油,精彩而又充满了快活的味道。

    “等我们儿子长大了,可以接手逆斩堂了,我就带你乘船去东瀛。”

    ——没错,儿子。

    “你个哈戳戳的瓜娃子!劳资回来才多久?!一天安生的日子都没有!劳资看你这瓜娃子就是皮子痒了!”

    五年前,他们有了一个被唐无乐称之为“生来讨债”的小鬼头,木舒为他取了一个“远”字,承了这一代唐门直系弟子的“恒”字,于是便有了“唐恒远”这个名字。小鬼头今年将将五岁,打了两年内功底子,今年便正式开始习武了。木舒虽然曾经因为丹田被废而不得习武,但是那穿越女带来的绝顶习武资质居然传承给了自己的孩子,如今才五岁,却已经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

    “他个泼皮猴子居然还打了唐无启,他知不知道按辈分来算那是他小叔叔!”

    “好了好了,别气了。”如今作妇人打扮的女子轻轻拍抚着男人的背脊,轻声道,“我明日带孩子上门道个歉吧。”

    “道歉?道什么歉?十二岁的娃打不过家里的泼皮猴子是他活该!我气的是那瓜娃子打完了还不收拾干净让人哭上门来!浮光掠影全白学了!”三十多岁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岁,更别提他内功深厚,容貌几乎不变。他本就俊美邪气的五官越发眉眼深邃,是那种一眼扫过去便让人惊艳的好看,“我之前怎么说他的来着?!要么就别打,打了就别给劳资惹麻烦!我不想给他收拾烂摊子!”

    “别这么说。”容貌清艳的女子弯眸一笑,颇有几分啼笑皆非的无奈之感,“打人总归是不对的,道歉也是应当的。”

    “不去。”唐无乐一把抱住自个儿的媳妇儿,冷笑,“我媳妇儿不给别的男人收拾烂摊子。”

    “你口中的别的‘男人’是你儿子。”

    “那也不去,一人做事一人当,再说了,我们回来这段日子,都多少人找上门来了你说?”

    唐无乐可算是体会到自家老爹曾经的痛苦了,熊孩子不打不听话,稍不凑眼就上房揭瓦。这样想来,唐傲侠当年作为一个单身父亲也真是辛苦了,这熊孩子乘以二的杀伤力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难怪除了放养也别无他法。唐无乐倒是想放养的,但是自家媳妇儿却不适应唐门这种放飞熊孩子的教养风格,对本是书香世家的叶家人来说,一路扶持默默守候,适时敲打偶尔提点,才是家人该做的。

    所以呢——

    “娘!爹说要打死我!”扎着小马尾穿着蓝色短打的奶团子咕溜一下便滚进了木舒的怀里,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抓着自家娘亲的衣襟,偎贴在母亲的怀里企图找到几分安全感,白净柔软的脸蛋都快压扁在木舒的肩膀上,“娘你要保护我,我可是你聪明乖巧的儿子!”

    木舒吃力地抱着自己聪明乖巧的儿子,任由他跟只小奶狗一样挂在自己的身上,笑着叹气道:“爹娘就离开了一段时日,你就在家折腾出了这么多好事。不是说好了好好跟你无渝叔习武的吗?怎么就净整天跟你小鱼哥胡闹去了?”

    唐恒远年纪虽小,人却很精,一听这话便知晓娘亲是要敲打他了,立时便换了一张十足无辜的表情,话语甜兮兮地道:“娘亲不在,儿子心里思念又难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都几辈子没见娘亲了,儿子心里苦呀。”

    唐恒远虽然姓唐,容貌却有七分随了叶家人的长相,叶家人眉眼清逸,唐家人容貌俊美,唐恒远的眉眼便带了七分清三分俊。秀逸的眉眼,眼窝却较为深邃,眼睛漆黑得几乎微微泛蓝。就是这么一副不染半分邪气的好相貌,再加上油嘴滑舌,便成了十足痴情的模样。

    若是放在十年以后,只怕是要如楚留香陆小凤等人一样招惹无数相思情债。但如今放在一个小奶娃的身上,只会显得可爱可笑。

    木舒微微蹙眉,柳叶般纤细的眉形很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