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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朝詩會(1) (第1/2页)

    

花朝詩會(1)



    哎,你們這些人怎麼不講道理呢?我家公子不是說了外面風大,想要借個方便嗎?”外面傳來嘈嘈雜雜的喧鬧聲,蓋過了夜的風聲。

    “哎,下麵是河呀,你們怎麼動手!怎麼想謀財害命呀!”

    呵,夕苑的護院都是不會說話的黑衣啞奴,自然不會和他們講勞什子的道理。

    狂風吹熄了畫舫外懸著的九轉明燈,透著屋內羸弱的燭火,只能看清船外是兩個男子在喧鬧。

    “何事?”本想睡去的葉凜之,被這兩人打攪,言辭神色均不耐煩。

    “這位公子,深夜打攪多有叨擾,怎奈河中風雨大作,我等小舟實不能載,還望公子圖個方便。”另一個溫潤男聲響起,言辭之間多有謙卑。

    “月黑風高,公子不臨岸而歇,卻還乘黑夜行。莫不是無視宵禁的律法,摸黑做了些見不得人的勾當?”葉凜之素來不是好說話的主,何況這兩人偏偏這個時候打攪他。

    “你——”聽他出言不遜,一男子出口便要討還公道。

    “公子此言差矣。我與小僕兩人只為夜間趕路,待得明早參加一年一度的花朝詩會,並非幹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其二,宵禁的禁律只在揚州城內適用,此地乃城郊,不在宵禁之內,顧不能說徐某無視律法。其三,看您船行的方向,乃是從城內駛來,若是談到觸犯律法,無論如何也輪不到某罷!”

    “噗嗤!”傾城靠著窗子笑出了聲。

    這條宵禁的律法,可是他走馬上任當了土皇帝後,為了治理宵小特頒的,沒想到有一天竟砸了自己的腳。

    “公子伶牙俐齒好不痛快,不過你似乎忘了,這船上,還是我做主,你這般逞了口舌之快,就不怕夜深人靜的我把你們扔進河裏喂魚?”葉凜之披了一襲黑袍,散開的發絲邪魅的在風中飄搖。黑衣啞奴手中舉著火把,他犀利的容顏在跳動的火光下,明明滅滅,如羅刹般慎人。

    “那麼公子,徐某和小奴死不足惜,只是公子您不憐香惜玉麼,屋內的美人還在,若是您現在就毀屍滅跡,不怕美人日後噩夢連連麼?”那人倒是眼尖,只是窗前的一個暗影便被他看見。

    “哈哈,是個理由!來人,帶他兩人到西面的廂房。”誰能想到這一句便對了葉凜之的胃口,這兩人還真是能耐至極。

    ……

    寒冬已去,暖春來襲。

    若不是昨日上船的兩人提及,傾城都忘了這日子。今日,正是二月十五花朝節,百花生日。

    花朝詩會,最初是揚州的幾十個富家鄉紳聯手興辦,發展至後來,便是與民同樂。因著內亂,已廢了幾年。如今,葉凜之坐鎮江南,揚州百業興旺,各大鄉紳得益於他的治理,良田千裏,商賈遍地,這次更是撿起落寞了的花朝詩會,大肆興辦——拍馬屁!

    花朝花朝,無花不朝。此次詩會便選在揚州近郊景色宜人的浣花溪旁。

    昨晚,也得虧這那兩人攪合了一番,葉凜之消停了一晚上,讓她好好休息了一夜。

    今早,天光未亮。她便爬入被中,口含了他的陽物,按著夕苑教的規矩,伺候主人,晨勃叫醒。

    這規矩看似口侍,內裏的拿捏確是極難掌握的。一方面,在主人起身前,要讓繼續了一夜的龍精泄出;另一則確是不能勾起主人的淫欲。自古最忌諱的就是紅顏禍水,“從此帝王不早朝”的例子,在各朝各代屢見不鮮。對於卑賤的禁臠,更是訂下死規矩,決不允許晨間交媾。違禁者,主人無甚刑罰,而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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