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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挤进相机里,在法院前拍照留念。 「三个月后记得来离婚啊宝贝。」梁美莉一手压着太阳穴,半眯着眼对五阿哥吩咐。 「好好好,小万,机票订好再跟你说,就这几天,猫猫要用的东西我都会准备好。」五阿哥说完,拉着阿明飘然离去。 「我也闪了,帮女朋友买早餐去,」梁美莉朝陈海天挥了挥手,「你工作怎样?」 「下周三开始。」 「小万万的百日维新,我精神上支持你呐宝贝……」说还没说完,梁美莉已经摇摇摆摆的走开了,留下陈海天一个人站在法院前白花花的太阳下。 「不要肉体上支持就好了。」陈海天朝着远去的背影回了一声,「百日维新……后来变法失败,清朝就灭了啊。」这个行动代号是他自己取的,当时觉得有趣,现在却隐隐觉得触霉头,他为自己的取名无能叹了两声。 大部分人会用三十岁来作为人生阶段的划分,可是对陈海天来说,是二十七岁。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第一次当结婚证人。 他说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产物:单亲家庭的独生子。跟着母亲,偶尔见父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青梅竹马,没有儿时玩伴。 有次他做了调查,和他最亲近的六个同学里,有两个是单亲,三个有继父或继母,符合亲生父母住在一起未离婚的,只有一个,因此,比起单亲家庭,双亲家庭的小孩更容易因为受到排挤而造成人格和心智的偏差。不过,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格偏差了,才会有这种念头。 总之,除了希望自己活不过二十七岁这件事之外,他还算心智完整,人格健全。 国中时,他疯狂迷上摇滚乐,十五岁那年,他最爱的乐团主唱Kurt Cobain,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周末,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了一枪。 「I’m too much of a ic moody person and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简单的字里行间里藏着巨大的阴暗,迷住了他。 那时媒体铺天盖地的说着一个词:二十七俱乐部。许多伟大的摇滚乐手都在二十七岁死去,成为传奇。对处于叛逆期、有点孤僻的陈海天来说,在二十七岁死去变成一件很酷的事。他在作文上写着:「希望我二十七岁时也能写出很伟大的遗书。」他的母亲因此被请到学校。 「我只管他到十八岁,十八岁之后的人生他自己负责,就算我儿子想写遗书也是他的事,」母亲告诉他的班导师,「不过,康熙十五岁擒鳌拜,我儿子十五岁只想写遗书,真的是我教育失败。」 那年陈海天的母亲四十二岁,是大学里的历史讲师,专攻清史,偶而在报上或杂志写些评论。但是他不是那种害羞乖巧、受太多师长赞美、对每个人都笑脸相向的教师孩子,因为他的母亲对于控制自己儿子的人生没有太多兴趣。 「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就好,还有作弊不要被捉到。」这是母亲给他的底线,此外做什么都可以,考最后一名也没关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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