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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2/2页)
光下发亮的粘液纹路,只不过是黑红而已。 从来都没人关心我,就算我真的死了也没有人会在乎吧。 其实从出生到死亡,我都不是一个被人请期待的存在吧,要不然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我其实很想见一见那个从未谋面的母亲,我最大的希望就是父亲能像对如戈弟弟那样对我微笑。 最后一滴晶莹的眼泪从它的眼角划过,还是没人关注它,就像没人会理会一堆垃圾。 之后的几年,路添麒无论多少次走过心爱的男孩曾经走过的地方,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 “我想再见你,我想亲亲你”坐在中央公园长椅上年满十八岁手上拿着A大录取通知书的路添麒在生日那天对天许愿。 作者有话要说: 已更 ☆、第五十六章 我们的过去 其实神佛和上帝这种东西,路添麒一直不相信,但是,在那个暖洋洋甜腻腻没有一丝风的下午,他的愿望被神实现了。 那个带着棒球帽脸被晒得通红的男生手提着行李箱来到111宿舍门口,低低的帽檐下露出精致的眉眼,粉的像初春第一片樱花瓣的嘴唇微勾,眼神清澈透亮,乖巧的像一只猫咪。 我得到了救赎,我死死盯着门口,神情恍惚好像要哭出来。 我的男孩,四年没见,你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 他跟四年前比,变了太多,但我依然第一眼就可以认出他,他比四年前长高了不少,五官也因为年龄舒展开来,已经不像小时候那种像女孩一般纯粹的漂亮,他变得无比俊秀,眉宇间多了一丝男儿的英气,不过,还是一样的好看,我依然疯狂的迷恋着他,即使他从来都不知道我是谁。 四年的时间冲刷着无数的棱角分明的嶙峋怪石,将它们变得圆润剔透,正如我的男孩当年身上的桀骜嚣张目中无人,现在也被磨洗的只剩温顺乖巧呆呆蠢蠢。 他比以前变得太多,可我好像比以前还爱他。 我在心里对他的称呼从来都不是季如初或者是如初,而是初初,宝贝,媳妇,亲爱的。 我讨厌任何靠近我未来媳妇的人,自从我媳妇被评上城花之后我愈发暴躁,因为我媳妇各种被偷拍的照片都会传上贴吧,BBS,微博,我每天都会多一大波儿的情敌,男男女女都有! 于是我每天都在媳妇身边宣誓主权,但没用,看着全大学城十几万的情敌,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我对如初一直都不是好兄弟该有的距离,我给他买饭,给他晒被子,牵着他去上课,替他挡掉身边的桃花,期末给他复习专业课,还时不时的暗示我喜欢他的信息,但是,媳妇神经大条全然不曾领会我的意思,他不喜欢我,这是我得出的结论。 对于赵谷雨那些小心思我一直是知道的,但我并不在意,因为如果世界上还有人能站在初初的身边,那么那个人一定会是我! 何况我相信赵谷雨不是那种会撬墙角的人! 至于那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同样优秀的路添麟,我觉得很恐惧,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却喜欢上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陌生人。 我很讨厌路添麟,他也同样讨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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