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_分卷阅读10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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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2 (第1/2页)

    孩子有缘,义不容辞坐上敬书的车,镇日跟着她上福利社和律师事务所办理领养手续。

    手续一办完,她也不愿意多留,说是佛祖在等她烧香,早早地就回去了老家。

    敬书考虑到流言蜚语对孩子成长不利,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给阿威地办了休学手续,简单收拾了行李,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载着阿威离开了这个地方。

    她没来得及跟梁警官说再见,梁sir帮她这么多,最起码也该有顿像模像样的饭局,饭局是没机会会了,于是打了电话只说暂时带阿威出去散散心,预备着安顿下来后再好好的跟他说,好好地请他吃顿饭。

    敬书开着车,并没有特定的目的地,阿威歪着头靠在一边,眼珠偶尔在眼皮子底下滚上一滚,睡得很是香甜。

    大片大片海风从窗外灌进来,一片湛蓝的大海从碧绿的山体后冒了出来。

    再往前开了片刻,一座不大不小的镇子映入眼帘。

    镇子上的房屋漆着五颜六色的粉,各家各户门前都有篱笆小院,阿威这个时候醒了,说喜欢这里。

    “那就这里吧!”

    敬书舒心发笑,于是在这里租了房子安下家。

    闲暇之余,敬书总觉得“威”这个字不大好,不太适合他,于是二人商量着改名字,最后定成了“伟”字,单一个“伟”不是很好听,自然中间又加了个“正”,至于姓,自然是跟敬书一个姓。

    不过他们在这里并没有待很久,因着何正伟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这小地方的教育条件跟不上,为这阿伟的前途,六年中她们搬了几次家。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周周转转搬去了九龙,因阿伟已经在念港大预科。

    敬书恐怕不知道,这个进程还是阿伟刻意控制结果。

    眨眼敬书已经二十七岁,长期变更住址让她的工作和恋情难以稳定下来,近两年都在尝试做着个人摄影工作室,工作人员的数量长期维持在一个或者两个,再多成本过高,再低无法运营。她算不上很有天赋,唯一的优势也不过是做事认真待人和气,所以经济上不好不坏,足够维持体面的生活。

    这是一个酷热的夏天,敬书开车过海,到中环的咖啡厅里跟客户碰面。等她出来时,自己的座驾不翼而飞,旁边卖报亭里的女人喂喂地喊了两句,笑道:“小姐,您的车被阿sir拖走咯!”

    就因为这个事儿,在警署里,跟某人碰上了。

    梁警官成熟了不少,稳妥、粗糙、利落得很有魅力。

    用完一顿便饭,他便领着敬书去把车子取了。

    于是敬书回家的时候,心情十分愉快,暗暗地回味着饭局上男人充满着无声荷尔蒙的一言一行。

    忽地身边涌来一团热气,有人从沙发后凑到她的耳根边,弹了一下她的耳垂。

    敬书猛地回过神,高个儿的青年浑身大汗,汗水湿答答的脸颊处蜿蜒着往下流,白色的背心湿了一大片。

    阿伟不见得有多壮,但是已经长得很高,是个清风朗月般引人注目的英俊青年。如今已经比她高上一个头,就算性情偏冷淡,也阻挡不住肉体上的青春蓬勃。

    年轻人身上的汗味并不难闻,敬书还是远离了半寸,脸上跟着发热:“回来了也不出个声音,吓死我了。”

    阿伟单手抛出篮球,手势极其轻松漂亮,圆球哐当一声准确地掉进篓子里。

    扒拉一下刘海,阿伟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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