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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2/2页)
老松藏起来了,放在一个偏远的别墅里。与岩文有事没事就往格老板那跑不同,老松极少过去。 松默对他管理不严,几乎都没当成情人。连同别墅一起给他的还有一张银行卡,里面的数额还真是像修礼当年闹腾老青般是个明晃晃的六位数。 他告诉浩凌,想去哪里,拿着这钱就去。到处走一走看一看,要是钱不够,再给他打电话,“要哪天想离开我了,你也说话。” 如果放在很久之前,浩凌可高兴。他贪钱啊,这算是傍对了人。可是也和当年跟松默走之前一样的心情,他希望的是松默陪他去,而不是他自己去。 浩凌能够理解松默刚拿回话语权时有很多事情要忙碌,但浩凌是感到很失落的。然而他不会抱怨,这种事情抱怨出来,惹东家不高兴。 “你说这么好的东家去哪里找,当年我们在那些娼妓馆也好,在雨雾会所也好,有哪个像松默这样,给了钱还不碰我,支持我去追求爱情的。” 浩凌苦笑了几声。 浩凌不想追求什么爱情,他回顾自己的人生,除了和别人争抢着服侍那些有权势的客人以外,他还真没有什么追求。 当年在岚久面前陷害凡泽也是,那眼泪是他酝酿了好久才流得出来。可你要说他真享受和岚久在一起的时光?算了吧,他恨不得怼到自己身体里的那根棍子,戳穿岚久的胃。 更不用说后来岚久看上了格老板,浩凌又去接近岚会的时光。 “你还接近过岚会,我怎么不知道。”格老板惊讶。 “你当然不知道,那会岚久看上你了,我总得找点方法让自己上位,”浩凌说,“何止是岚会,我他妈就差没爬上岚锦的床了。” 格老板大骇,他说你厉害啊,我连岚锦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你得说说,你必须告诉我这段。 浩凌又多点了一根烟,皱起眉,他说这有什么好讲的,我是见过岚锦几次,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住岚会的折磨。 不比格老板伺候岚久要舒服,在浩凌试图跟岚会交好的那段日子里,他甚至肋骨都给打折去了医院。 岚会这个人脾性很糟糕,具体来说就是,岚久的喜怒无常写在脸上,你可以根据他的一句“垃圾”和“孬种”就能判断得出他是不是暴跳如雷和怒火中烧,然后抱住自己,接受他的拳打脚踢。 但岚会——“他以折磨我们这些妓为乐。” 岚会有很多的女人,也有很多的男人。但这些人消耗得很快,因为他下手太狠。 “当初你跟我说如果我不出去和同僚分担,就让我去伺候一车的人,其实我是不怕的,”浩凌说,“因为岚会就这么对我做过。” 浩凌永远都记得,岚会的那一间娱乐室。和老家伙一样,岚会也会做一些集会。那些集会不招待叔叔伯伯,却招待岚会的朋友们。 那些朋友们大多是生活在父母的阴影之下,他们心中有无限的愤怒要宣泄。他们渴望彰显自己的权力,可是父母手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又让他们只能成为听话的孩子。所以,他们就找这类妓去折腾,以此来显示他们的力量,以此找回尊严。 浩凌表示,那是暗无天日的交媾。 他不知道一个晚上会伺候多少人,也不知道谁开心了会喂他喝酒,或者给他耳光。他不知道自己的膝盖磨出了多少老茧,也不知道那些精/液是不是让他长时间不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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