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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0 (第2/2页)
水的柴禾,柴上的滚水,水里的薄皮馄饨,馄饨中央嫩黄的水包蛋。还有台子上的红辣椒,辣椒熬出的油,外加青葱一颗,油盐少许。香气逼人的味道,还有灶旁忙碌的人…… 于是正月里的某个上午,柳随风精神稍健,便决意到街上走走,亲近亲近山城的烟火气。就算他满心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里的那种俗世的热闹,也还是愿意出去看一看。仔细地刮了脸,换了套衣服,抬起头,望着镜中的自己。脸上白得透出青色,是那种久病之人的形状,眼神也愈发得淡漠,既不关心这个世界,也不关心自己。他好像有点回归到之前做赏金杀手时的样子,白色的面孔青色的枪,对什么都缺乏兴趣,只在目标中弹咽气时眼中才升起某种热情。这是他唯一一个表示欢乐的标志,因为别人的痛苦而欢乐,因为别人的失去而欢乐,欢乐——且有快感。所以他做杀手并非全是为了金钱,也有追求欢乐的意思。平常人的欢乐,他感受不到,见到幸福欢笑的人群,他只有开枪扫射的冲动。他跟世人的情绪是相反的,世人痛苦的时候,是他情绪的高/潮;世人欢乐的时候,则是他心情的低谷。 有点怀念那段做杀手的日子了——柳五套上大衣,戴上皮手套,关门下楼。老迈的木质楼梯呀呀地响着,震动着早晨清寒的空气。升起不久的太阳越过树顶,将阳光穿过窗子和门洞,洒到楼梯上,是温暖的金黄。踏一步,踩到阳光上,再踏一步,震起浮尘一缕,柳五望着自己脚尖处点点金光,心道,真是个射杀的好日子。 是的,好日子。在他看来,月黑风高时射杀目标是很没意思的,白日——尤其像这种晴朗温暖的白日,最适合打出一粒青芒弹,让它钉在对方的后脑或喉间。通常他不愿意瞄准心脏,那里太普通了,出血太多,新手喜欢那么打,目标却不一定都死的掉。射杀,就要瞄准让人必死无疑的地方,贯穿脑干或喉管,一枪毙命,神仙也回天乏术。何况青芒弹很漂亮,很珍贵,他舍不得在那些即将做尸体的人身上浪费。能在青芒弹的伴随下结束生命,那些人也该知足了…… 柳五穿过通堂往前院走,在门槛处碰见个老妈子,被问是否要吃早膳,“不用,我出去吃。”出去寻觅点新鲜玩意儿,让自己的口齿唇舌舒爽一下。这阵子是太委屈它们了,日日玫瑰露和冷肉,都吃麻木了罢。 宅子里其他人,不知道是还没起来还是起来了又出去了,他一个也没见到。不过这跟他没有关系,他跟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比他跟重庆那些上江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他无意改善自己跟那群人之间的关系,他已经委屈自己很久了,而今,是猎豹下树狩猎的时候了。让那群人见鬼去罢! 将出院门时,忽见康劫生从有首小径过来,那小子见到他,踌躇尴尬地,道声“五爷早”,步子一转就要开溜。 柳随风偏生不叫他如愿,“你过来!”把人叫住,“这段日子,你对重庆挺熟了罢?” 康劫生含糊应了,心知不会有好事。 果然,柳五随口一句,“我出去吃点东西,你跟着一起来。我对这儿不熟,你给我带路!” 康劫生说不出拒绝的话。他们一屋子人都是靠五爷养着的,对自己的衣食父母,只有赵师容有胆子不恭敬。可是他对柳五实在是有点畏惧,不仅仅因为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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