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还能和前男友doi吗【萧逸x我】_正文 1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正文 12 (第1/2页)

    

正文 12



    因为工作原因,与萧逸恋爱总是聚少离多,要么我有空他需要训练或比赛,要么他休息我深夜加班或在大小周里沉沦。

    比如某次萧逸比完赛回国,本来说好我下班人到机场接他,可手上项目临时出了bug,我必须留在公司找补。

    直到萧逸电话打过来,我才想起接他这回事儿,看了眼电脑屏幕上的时间,想来他已经落地了。作为女朋友把他回来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发自内心感到内疚,开口说话毫无底气。

    对不起啊萧逸,我还在公司,今天没办法来机场接你了。

    他诧异:都晚上10点了,你还在加班啊?太卷了吧。

    我无奈地笑:没办法,互联网民工嘛,随时随地接受新的加班需求。

    好吧。

    萧逸的声音透过电波传过来有点失落,好像一只在雨天找不到遮蔽处的大狗,孤零零走在街道上,听得我心软无比。

    过来,我摸摸。

    什么?他没听懂。

    我对着手机轻笑,不说话。

    他突然反应过来,出声:哎。

    真的好可爱。

    萧逸挖掘出了我内心许多柔软的东西,遇见他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不相信爱情了。结果,偏偏是看着最不像男德代表的他,最令我安心。

    互联网行业内卷现象真的很严重,同时也是真的很没必要。

    拿我的部门举个例子,公司上班时间规定早10晚7,偏偏有些人喜欢熬到晚8才走,也不干正事,就窝在工位上聊天看电影凑个时长。离开时朋友圈带着定位发张加班照,想给leader一种工作非常饱和的错觉,顺便展现下自我极致奉献的精神。

    第一个人带头这么干,不久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相应的下班时间就拖到了9点,最后是10点,10点半。但是总的工作时常他们又不甘心延长,于是上班就刻意晚点来,我们公司不打卡,每天工作时常够了就行。

    长此以往,整个部门最后出现了一种盛况,大家中午12点能坐到工位上都算早的,大部分内卷人士为了不吃亏,睡到下午2点才肯现身。最后HRBP找上门来,情况才有所改善。

    这就是内卷的产生,听着都像笑话。

    越卷业绩越差,那一年形势严峻,整个部门KPI勉强达标。临近年度环评,同事之间都在传八卦,说要裁员。

    起源是某天大leader对我们部门leader轻飘飘提了一嘴:你们组,人有点多啊。

    言下之意就是冗余。

    可就算裁员,无论是按业绩,还是按环评,怎么都不会轮到我头上。

    分手时靳筠确实明确威胁过我,当时我只当恐吓,发泄怒气罢了。况且九个月过去无事发生,我根本想不到他会在这个关键节点等我,也根本想不到他的手真的能伸这么长。

    你见过职场霸凌吗?高智商的霸凌,关乎金钱利益,资源争夺,派系斗争。站错了队,杀人不见血的刀子捅进来,你还不知道得罪的是谁。

    我刚毕业不久,步入职场也不过一年半,无奈却早早学会了向利益低头,学会曲意逢迎,学会不着痕迹地讨好。

    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忍。牙掉了往肚子里吞,眼泪掉了躲在楼梯间里哭。

    在职场,你没办法做真正的自己。

    有人觉得身居高位情况会有所改善,但其实越高的位置越难。要防备突然接近示好的人,谁是真谁是假,谁在套话谁在设局。往上爬得越高,越发觉得孤寒心悸,步步维艰如履薄冰,不过也确实刺激。

    有人一出生就在罗马,外表无限风光,其实内心也受了不少煎熬。因为要防备得更多,从小就被教育学会喜怒不形于色。天真,是这种人最没有资格拥有的。

    我不在罗马,却也不曾拥有过天真。

    大学象牙塔时期,我还傻乎乎地认为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是靠实力的,步入社会才明白,原来实力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值一提。

    实力是入场券,没这个连门槛儿都迈不进来。

    进场了你才知道什么叫斗兽场,高层间的争夺那叫修罗场。个个都是手上不见血的冷面修罗,随便哪一个,哪怕是别人的手下败将丧家之犬,都能将你随意碾在手心里把玩,轻轻动一下手指就捏死。

    感谢靳筠,在我刚刚进入斗兽场,尚未来得及上台角逐之际,就把我的职业道路捏死了。

    他光明正大耍手段弄我,并且对此毫不避讳。具体如何操作我不想提了,只是不得不感慨手段下作。

    从前司离职的那天,靳筠给我发短信:为什么就是不听话呢。

    微信早就拉黑了,我又把他这个号码拉黑。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里,我捏着离职证明的信封,手一直在抖,另一只手死死扣住手腕,方才有了一丝缓解。停车场内很安静,我听见信封颤抖着哗啦哗啦的声音。

    想起离职之前leader私下推心置腹的话

    你什么错都没有,我托关系打听,太子那边放话了,一定要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