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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色的眼睛里聚起了星星点点的笑意,伸出舌尖舔了舔黎澄的鼻尖。 黎澄简直是受宠若惊! 然后……然后白华就被朝阙拎起来了。 对,就是拎后颈皮的拎法。 白华一条漂亮水滑的尾巴狠狠抽开朝阙的手,还在朝阙手腕上留下一道清晰的红痕——九尾狐族尾巴的杀伤力绝不在爪牙之下。 黎澄立刻抓住了朝阙的手,“疼吗?”他问话的时候已经把桌子边常备的伤药罐子打开了,有点苦涩的清香味弥漫开来。 碰一道印子而已,白华是玩闹都很有分寸的人。 在最纷乱的岁月里朝阙受过大大小小的伤,最重的一次是一道枪伤,那柄浸染了邪气的□□从左肩贯穿半个身体,又从右侧腰穿出。喷出来的鲜血将一朵半枯的白牡丹溅成血红色,他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时候,元神几乎要散了。 但那也没什么,他现在还是好好的。 黎澄很担心自己。朝阙放松了手的力道,仍由黎澄握着检查。他想了想,说:“疼。” 白华:“!”她耳朵往下一拉,都变成飞机耳了。虽然是在生气,但比人形时那副随意从容的样子要可爱的好多。 黎澄检查了一下,神经就放松下来了——他应该知道,白小姐这样的人玩闹都不会过火的。 “我还以为谁都跟我似的,磕一下碰一块都得青肿上一阵子。”黎澄调侃了下自己的过度紧张,“白小姐的尾巴看上去软软的,但是很厉害啊。” 谁知道朝阙立刻跟着点头:“对,白华可凶了,打人可疼。” 好了,你自己先上手拎人家后颈毛被抽正常,你不老实点就算了还继续怼。 黎澄实在做不出给一个大男人吹“伤口”这种事,看了眼发现红痕逐渐褪下也就不管朝阙了。 朝阙眨眨眼:就问一句就算了? 白华跳上黎澄的肩,给了朝阙一个嘲讽的眼神,意思很明显:“愚蠢如你,真的以为这种拙劣的手段就能勾引到我家孩子了吗?” “那么,白小姐,我出去了,很快就回来。”黎澄对着肩上雪白的狐狸笑笑,拿好钱包和伞去了超市。 朝阙看着他出去,问白华:“他为什么不跟我说。” 白华扭头,藏在尾巴后面打了个呵欠,“因为我看上去比你靠得住。”发现朝阙还想讲话,白华用尾巴卷起一份文书糊上朝阙的脸:“你公文批完了吗?” 朝阙想起自己从丹姝那儿要的丹药,决定不和白华计较。 书店隔一条街就是大型超市,黎澄选了一些零食,去拿可乐的时候遇见了张一岚。 张一岚的手推车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肉,一脸郁卒。见到黎澄,张一岚的桃花眼隔着眼镜都释放出了无法忽视的热情。 黎澄只好停下,和张一岚打招呼:“真巧,又见面了。” 张一岚双目含泪,“是啊,太巧了。您这是来采购的?”手推车里都是零食,堆了半车子。 有点像他读大学时候出来囤粮的场景,他还以为黎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半妖。 黎澄往手推车里放了四五瓶可乐,仿佛没看见张一岚一副见鬼的表情一样镇定地回答:“嗯。您买这么多肉是家里养了动物?” 张一岚:“我养了头胃口奇大的蟒蛇。” 他捡回去的那条小白龙的胃就好像无底洞一样,而且它尾巴上的伤无论用什么伤药都无法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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