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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4 (第2/2页)
莫名其妙,这个世界疯了吗? “各位,我们现在就在毛利小五郎的住所外,毛利小五郎和江户川柯南就在屋子里,看,在窗户里露出脑袋的就是毛利小五郎。”电视台主播努力的解说着,“就是这个毛利侦探,屡次违反国家法律,公然介入警察工作,利用个人的影响,干涉法律的公正,据不完全统计,毛利小五郎至少参与了东京警视厅300个以上的案件,肆意干涉法律程序,并且最终影响了整个案件的审判,我们深刻的怀疑,在东京警视厅,是否还存在法律,作为维护整个东京治安的警察部队,是不是已经腐化堕落到只有有钱,只要有警察高官认识,就可以肆意的拿警方的案件当玩具,肆意的侮辱死者的尊严,肆意的践踏法律的公正?” “爸爸,这是怎么回事!”毛利兰大声问道。 “非法?干涉法律公正?侮辱死者?我完全没有这么做啊。”毛利小五郎茫然了。 高中生侦探,不对,是少年侦探,也不对,是儿童侦探江户川柯南更茫然了,他们是侦探,是主持正义寻找真相的正义伙伴侦探,怎么会像是大反派似的。 柯南的无线联络器响了,是阿笠博士。 阿笠博士问,你们怎么样? 柯南淡定的道,办公室像是被证监会抢劫过似的,一群记者堵着门口呢。 阿笠博士叹息,哦,我这里也一样,记者堵着大门,不停地问你是不是被虐待了。我说,为什么他们要问这个问题?我们有虐待你吗? 作为超级科学家的阿笠博士完全不知道哪里违法了,作为侦探的柯南同样不知道。 这算不上无知。 一个没有孩子,每天和各种器具化学试管打交道的实验室老宅男,一个观察能力很强逻辑能力很奇葩,每天就想着死人死人死人的侦探爱好狂,哪里知道儿童福祉法呢。 日本儿童福祉法虐待儿童项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带领18岁以下为成年人,进入血腥□□场所的,或因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言行,场所,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属于虐童罪。 以此法推论,毛利小五郎屡次带领儿童进入凶杀现场,甚至接触尸体,那是绝对的违法了虐童罪,根本辩无可辩。 这个罪名的判决有多重?从取消监护权,到限制接触,到10~12年有期徒刑,视情节严重而论。 毛利兰慌忙打电话给老妈妃英理,能辩护吗? 律师妃英理想了半天,要是打官司,必输,5年监狱跑不了。 为什么呢? 你不看看柯南,每次看见尸体眼睛发光,恨不得扑上去亲一口,不是精神变态是什么?他才小学一年级,才7岁啊7岁! 随便出个精神科医生就会毫不犹豫的判定柯南已经精神扭曲,必须在精神病医院常住了。 这都不是虐童,还有什么是虐童? 柯南嘴角抽筋,很想问,要是我装一个看见尸体就会哭的正常小孩,还来的及吗? 当然来不及。不说有N多的证人证明柯南已经是完全的成为了精神扭曲的小变态,就算毛利小五郎300次以上带领一个看见尸体就会正常恐惧哭泣的小孩进入凶杀现场,就是虐童的铁证。 不管左还是右,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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