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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2页)
附属品。 他有资格去爱别人,也有自由去淡化他们年少时的情感。 然而情感淡化后,人总是会孤独。 嘉允花了将近八年的时间,在完成一场除她以外根本无人在意的战争后,终于明白这个事实。 - 直到去年发生了一件事。 那时她对沈初语早已没那般反感排斥,偶尔见着她,还能乖乖喊上一句:“学姐好。” 他们仨还有初语的哥哥从小念着一所学校长大,沈初语比她大一岁,叫姐姐有些过分亲热,也莫名让她产生一种即将和过去低头的羞耻感。 那件事发生在去年暑假,正值酷暑,城市的空气间上上下下仿佛都浮满了炙热郁躁的白色熔浆。 不知从哪天开始,嘉建清常常忙到夜不归宿,成日绷丧着脸,有一日嘉允和他因为某件极小的事吵了起来,他一怒之下,把她送去了大舅家。 嘉允彼时早已和父母住惯了,不大愿意回去寄住在别人家里。毕竟自她六岁离开之后,千禾有了初语,就连大舅家,也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女主人。 她偶尔被父母送过去住上一阵,只能觉察到那种人在屋檐下的酸楚尴尬。 那日也不知是什么出鬼的怪天气,晨起时风一阵雨一阵,到了正午,天又狂热了起来,悬在正中的日头像是被一场烈火点着了似的,太阳照在人的眼皮上,就和迸起四溅的火星子一般,灼得人生疼。 那日嘉允躺在空调房里看电视,接到千禾的电话,提醒她六点有棒球赛。 在那之前,嘉允正转恋着沈家那位英气勃勃的大哥。 所以当顾千禾打来电话问她要不要看她男神打棒球赛的那一刻,嘉允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苦于歇闷在家中多日,终于迎来一件可供消遣的趣事,就算没有男神,她也是会上赶着去看的。 “那你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上球包,我早上有事出得急,忘带了。” “知道。” 球赛六点开始,如果要提前进场给千禾送器具,为了不耽误他们热身,大概需要提前一小时到。 约是四点,天空阴沉下来,密布的卷积云迫压着远处的屋顶。没多时,便落起暴雨,淅沥沥砸向地面,迎来阔别已久的清凉。 嘉允撑伞出门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家家门窗紧闭,街道空寂寂的一片。 走了几步,听见沈初语在身后喊她。 “小允,去看你哥哥的球赛么?咱们一起好么?” “嗯……” “到我伞下来吧,你那伞都坏了。” 沈初语收了伞躲到她身旁。 她话依旧不多。 在巷口的红绿灯前停下时,彼此都在想着如何开口打破沉默。 只是她们都没有注意到,城市暴雨的掩蔽下,身后不远处的老式面包车里,早已暗伏危机。 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知道。 她们都不会选择在那天出门。 ——— 今日未出场的乖仔:老婆,你的男神未免太多了啊…… (说实话如果从表哥和女神的视角来看,嘉允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坏小孩。但我带入男主视角,我好爱她。) 笨蛋劫匪 2011年7月23日 晚 嘉允睁开双眼。 听见骤乱纷杂的雨水迎头冲打着屋顶,嚷闹且烦嚣的雨声首先入耳。 继而后颈传来的剧痛像是被人用钝斧直接劈裂开似的,太阳穴传来的一阵猛烈晕眩让她的胃肠开始翻江倒海。四肢僵硬麻痛。她的手脚被糙劣的粗绳死死绑了起来,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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