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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2页)
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一碗糖粥很快摆在了何均池面前,他脑中想象的糖粥只是一碗放了白糖的白粥,然而,放在他面前的小碗中盛的竟然是一个神似八卦的图形,白色的一半是糯米粥,黑色的一半是黑米粥,粥面上还撒上几朵干桂花,星星点点的相当好看。 好看归好看,粥毕竟是吃的,而且要趁热才好吃,何均池拿起勺子就要开动了。 忽然,后桌走过来一个中年阿姨,“可以让我拍张照片吗?我的已经吃了才想起来还没拍照。” “可以的。”何均池把糖粥推到阿姨面前。这才是来旅游的嘛,吃过的小吃都要留下照片纪念。而我,就算是旅游也不会拍照吧。 何均池不喜欢出门是这几年的事,从前他也是一个喜欢四处游玩的风一样的少年,那时候他也不喜欢拍照留恋,因为尽情的看过玩过才是他认可的旅行方式,而不是在景点前留下一张自拍就是证明来过的方式。 吃完糖粥,两人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猫咪咖啡厅两人心照不宣的走了进去,但还没看见猫咪何均池就返回了大路,他怕看见猫咪就移不动腿了——他很喜欢动物,尤其喜欢猫。并且,一屋子的猫会不会引发他的过敏性鼻炎实在不好说,他不敢冒这个险,一天三十多个喷嚏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程峪比何均池有定力,进去拍了几张猫片才出来,拿着手机对临阵脱逃的何均池炫耀。 往前又走了一段,两人看见一家颇文艺的书店,程峪知道何均池抵抗得住猫,但根本抵抗不住书店的魅力,于是两人走了进去。 这是一家可以借书在大厅中坐着看的书店。空闲时借一本书,点一杯咖啡坐在装修别致的大厅里看可是相当不错的体验。何均池读高中的城市就有两家这样的书店,空闲时他会带一个笔记本一支笔去书店,点一杯碧螺春或者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天,米切尔的,李碧华的、,以及都是这样读完的。 书店大厅里摆着的藤椅中坐满了人,何均池一看就有些头大,他喜欢看书,并不表示他不挑剔看书的地点。他最喜欢的是周一至周五的图书馆,最不喜欢的周末的书店——每次看见小孩子把一摞书放在地上当凳子,或者有人把书折角他就受不了,书只是知识的载体,他不会迷信到对书有偏执的崇拜,不认为书本神圣到不容亵渎,但他实在不喜欢这些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惜他不是管理员,管不了,于是他选择要么不去看这些陋习,看见了就通知书店管理员。 “我们还是继续逛街吧。”何均池说。 程峪点头,先跨出了书店的木头高门槛。他和何均池一样,不喜欢拥挤和热闹,别说拥挤的书店了,就算市里举办世界第一的博览会,如果人太多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呆在家里。 路过一家银器店,程峪说:“我们去买一对戒指怎么样?” “走。”何均池说着已经进了银器店。 “银戒指,最简单的款式是哪种?”何均池低头看着玻璃柜子中的戒指。 “这种。”店主拿出一枚小银环放在柜台上。 何均池起来看了看,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在手指上试了试,戴无名指大了,中指小了。 店主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将戒指拿了回去,因为是方言何均池没有听清,正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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