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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2页)
饭!” 傅离骚哪里会做饭? 但他家程总都发话了,傅离骚不敢不遵,穿好衣服,衣冠楚楚、笨手笨脚去小厨房淘米,拿了电饭锅熬粥。 临到要添水了,又不知道该添多少水,偷偷溜回卧室,拿了手机百度,又把米重新倒出来,四处找量杯。 拉开橱柜,傅离骚蓦然愣住了。 他从橱柜里拎出一块卷了边的残破的车牌,伸手抚摸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字迹。 恣睢……去过现场了?! 傅离骚紧紧拧着眉,摸出手机,打开他之前偷偷装的定位软件,里面能看到程恣睢的移动轨迹。 赫然发现他昨天沿着河道走了三十公里! 傅离骚蓦然想起他昨晚在垃圾桶里瞥见的防水袋和防水膜,还有程恣睢泡到苍白起皱的手指。 心里软疼得不像话。 傅离骚想,他就是真为他死了,也心甘情愿。 第77章 录音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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