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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5 (第1/2页)
笑,立刻让他脑海里浮现出原文里描写王和将军初遇的那段话。 “你是谁?不知道这里是私人猎场吗?还是说你觉得自己有好几颗脑袋可以砍?” 翻身从马上跃下来的少年穿了身白色便服,身材比例刚刚好,既不显得过分壮硕也称不上瘦弱,骨架纤细却拥有豹子般的力量和敏捷度,漆黑的发高高束起,露出一整张轮廓分明的脸庞来,五官生得十分好看,张扬肆意,又融合了王族该有的贵气和雍容,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不由分说便拖着人坠入深渊。 可再仔细看去,他嘴角弧度却透出显而易见的讽刺,尤其是最后那句话,明显充满了威胁意味。 “你就是离湮?北国新任的王?那你又知道我是谁吗?”说话那人并没有立刻回答,反而又抛出三个与之无关的问题来。 他有着完全不逊色于少年的身材和五官,但身形却显得伟岸许多,宽肩窄臀,一身银白的轻甲,两个人之间最大的差别大概还是他身上那股隔着两米远依旧能轻易闻到的血腥味,浓烈得像是在尸山里打过滚。 那双眼睛,明明是同样的黑,里面却像是藏着只择人而噬的野兽,只等着适当时机便会猛然扑上去咬断猎物脖颈,狂躁而嚣张。 “我对你是谁没兴趣,因为……”年轻的王冷笑一声,嘴角掀起冷漠的弧度,那张本来就足够好看的脸在阳光照耀下更显得吸引力十足,“你很快就要死了。” 其实不止陈思明一个人觉得像,作为原著作者的林曼也本能地僵住了,压根没想过陆思言会真的出现在这里。 老实说,她在创造离湮这个人物时心里其实是有原型的,那时候save的出道曲正火,顶着头张扬银发的贝斯手兼主唱陆思言用声音征服了原本还喊着解散的歌迷,于是才有了这么个嚣张却并不令人讨厌的王,倒也说不上完全相像,毕竟只是借了陆思言的一两分性格,其余的都是凭想象。 而且就像粉丝常说的那句话,歌唱得好不代表一定会演戏,安岑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组合还没解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进军演艺圈了,结果混到现在依旧不愠不火的,还因为僵尸演技上了好几次娱乐头条,所以林曼并没有把陆思言划在考虑范围之内,而是先想到裴墨,江诚这类演技精湛粉丝众多的男星,陈思明问她要推荐人选时也是直接说了和自己关系亲近的张嘉志,如果没有霍维森开口,那张写有陆思言名字的邀请函也不见得会发出去。 “衣服,衣服,你赶紧把衣服换上让我看看。”等陆思言一走近,在灯光下看清他那张脸,陈思明显然更兴奋了,如果不是张嘉志早已经识趣地自己脱了戏服递过去,恐怕他都能直接上手扒的。 衣服是件古装的长袍,月白色打底,虽然因为试穿次数过多已经起了褶皱,有些地方还沾了灰,但做工还算精细,料子摸起来也挺柔软,袖口,衣领和边角都绣着淡绿的竹叶,挺素雅但却并不寡然无味,这是离湮在宫外游玩时的一套装束,在里也有提到过,试镜时特意单独把这段给拎出来了,因为比较能表现人物性格。 “现在就换吗?”陆思言洁癖挺严重的,不过这会他心情还不错,本来以为霍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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