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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吃吧。”一人道。 另一人用力点头:“先吃。” 两人拿起筷子,猪蹄是深褐色的,但此时光线明亮,反而有一种漂亮的酒红色。 筷子尖端轻轻触碰时,猪蹄软嫩的肉会随之颤动,再一个用力,筷子就直接插到肉里了。 猪蹄已经真的被做的软糯异常,感觉不到多少阻碍。 青年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被香味诱/惑的有些迫不及待了,他们灵活的使用筷子剥下一块肉,夹杂着猪肉里油腻的肥肉部分,果断吃到嘴里。 “辣!”他小小的低呼一声,眼睛自动浮出一层水光。 不常吃辣的后果就是这么惨烈,舌头像是被辣到疼痛,偏偏也能品尝到酱香味,混合着肥而不腻的猪腿肉,要说吐出来,他的嘴巴似乎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硬是紧闭着,没舍得吐出来。 实在是这味道太好吃了! 尤其是咀嚼着咀嚼着,已经和肉混为一体的酱香味、麻辣味、以及一丝丝酸味随之在舌头上爆发,好吃到他吃着吃着,舌根一动,就将猪蹄给咽下去了,然后嘴巴空虚寂寞,哪怕舌头因椒麻的刺激有些火/辣辣的,唇/瓣也才一口就有些微红,但他依然渴望再来一口。 用一句很久以前的网络用语,就是——痛并快乐着! 大清早一般没什么胃口吃这么油腻的,而且还是这么刺激的食物,很容易导致腹泻。 可是……青年看了眼同伴,他已经第二筷子了。 那自己再吃一点不过分吧? 他真的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但他第一次发现辣味是如此的好吃,好吃到让人沉迷。 先吃着,但并不妨碍我黑它! 青年默默给自己的想法点赞,然后一筷子过去,直接抢走半个大猪蹄子,豪放的大啃一口,被辣的不停“滋溜……”也不松口。 呜呜! 娘咧,大清早吃猪蹄,居然真的不油腻!!! 就是吃着这个猪蹄,好想吃米饭啊! 要不要点呢? 青年偷偷看着小伙伴,现在说要点,会不会显得自己很没出息?可是口水快要控制不住了! 这时,小伙伴已经偷偷伸爪子朝着最后一块猪蹄过去了。 青年立马警醒,忍不住喝道:“!!!放下!” 小伙伴咧嘴一笑,毫不客气的抢走先咬一口,然后说:“哎呀,不好意思,我先吃了。” 青年:“……” 他悲愤的咬了口自己还剩下的半个,恨恨的磨牙。 仲煜吃得差不多了,一侧头,就看着两人啃着猪蹄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道:“味道很好吧?” 青年头也不抬:“还真的很好吃啊啊。” 说完,他动作一僵,尴尬的转头。 仲煜也不多说什么,只露出一抹了然的笑容,对他们点点头,擦了擦嘴巴,起身离开。 第49章 麻辣猪蹄(下) 仲煜走礼貌,并未当场让他们难看。 这是来自他教养,但两个青年也不是真厚脸皮之人,脸颊火辣辣,有种社会性死亡自我尴尬。 虽然一开始抱着一定要揭露这个餐厅、报个仇,再帮助广大网友躲避雷坑想法,但都吃到这个份上了,再说什么也无意义了。 两人各自啃着那么一点猪蹄,再看看盘子里剩下汁水,挺尴尬,想要硬气一点不吃了,但又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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