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尘2_分卷阅读7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72 (第1/2页)

    双手之中,而她并不急着打开。

    她希望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她已经能够真正理解自己的命运。

    用我所有,换我所想,付出十厘,收获一分。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她靠过去,轻轻抱住齐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受这个现实。

    这次终于不会再“差一点点”了,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不知为何,竟有淡淡鼻酸。

    秋天的月亮,就在他们身后很近的地方。

    (全书完)

    后记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因此,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每次出书(尤其是长篇),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后记。

    跳脱出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冷静而又疏离。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做的某一个小动作,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接受“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

    要相信读者,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锋芒全露在外边,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在现实中,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

    而现在,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现在锋芒,我将它藏于心里。

    2014年夏天,我在长沙写完,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新读者,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回北京。

    长沙当然是很好的,无论我这一生有多么漫长,而我又将要去往多少地方,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张底片,是我最初的梦想和永远不能舍弃的后盾。

    很少对人说起,我十八岁时离家,敏感,胆小,贫穷,貌不惊人的少女独自对着一个全新的城市,站在某个餐厅门口,近乎绝望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进去,坐下来吃顿饭。

    这些后来当成笑话想起来的事情,在那个时候,几乎击溃了那个自卑的灵魂。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