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_分卷阅读2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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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7 (第1/2页)

    背着行囊,我离开这个生活了两年的地方,去了车程5个小时的另一座城市上班。

    我望着车窗外明净的天空,想起暗色的吧台上,静静哭花了的烟熏妆,拉出两条黑黑的水流,像午夜出现的冤魂挂着两行血泪,蜿蜒着划过脖颈。

    她去洗手间洗了脸,清汤挂面坐回了角落里。

    那一夜,没有一个异性前来搭讪,我却在突然间,适应了那里的环境。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静静的素颜,一个长得很清丽的女孩,可是取下美瞳,朽木般沧桑的眼神让她顿时失去了色彩。

    我能想象到,干干净净的那一年静静,该是个轻灵活跃的好姑娘,是悲惨的经历和堕落的岁月,毁了这个本该明媚的女孩,而她再也回不到原本的自己。

    即便会面目全非,我还是希望她带着烟熏妆出现,起码像个活着的人。

    告别她们,一切都被我拉进记忆深处,车站外的街上,我阻止静静过来送我。

    我这一生都不会回到这个和她们相遇的城市,也可能一辈子不会再见到她,分崩离析的友谊,在班长复仇的死亡真相里,又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可连接的只是她们,我始终是个局外人。

    两年时光,我变了也可能没变,现在的我还不得知,我只是有了目标。

    我想要用各种色彩,掩盖黑白的人生,给所有需要面具的人,一副看不出原貌的面具。

    形象设计师,这是我选择的道路。

    旅途中,我打开手机翻阅通讯录,清除这两年里所有要好不要好,必要没必要的人,包括此时此刻,我认为不重要的人。

    然后我看着手机,寓意不明的笑了笑,轻轻放在了面前的桌上,眼光投向窗外,看着因疾驰而过而拉糊了视线的树木。

    手机的屏幕光印在透明的玻璃上,即便很模糊,还是能看明白这寒酸的软件里,只剩下一个人。

    一个妖孽一般的人。

    如今相识十一年,名叫朱祈的小子。

    第21章 那一年热夏4.1

    有人说,成功等于两分的才华加八分的努力,确是不尽然的。

    就如形象设计师,多少人怀揣美业的梦想,不可谓拼尽全力,可最后仍是没拼出个所以,就在瞬息万变的艺术浪潮里溺亡。

    天生缺失美感,想象力不够,就只能练练化妆技术去跟风。

    我现在选择的这家知名摄影工作室,便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此间,化妆总监听起来自然是个厉害人物,从事此业12年,技术方面确实够硬,无人敢说一二,可她也始终只能做个技术指导。

    而不同的是副总监,显然地位略低一级,却是个十分灵跃的人物,技术层面自然当得起,贵便贵在他拥有无限的创造力,是公司老总特意高薪聘请来做顶梁柱的。

    美业重在创新,公司能在此间拼得首席,自然因为他无时无刻蹦出来的奇思妙想,屡屡改变了流行趋势。

    听言他从业不过3年,却有这样的成就,可见才华是多么重要。

    我选择在这里当助理,便是震撼与他笔下的化腐朽为神奇,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工作自然是苦的,并且略有小成的老师却是恃才傲物的,老助理也较为好人为师。

    心灵和肉体的双重压力,让很多人无法忍受,毕竟如今是个人人不肯吃亏的年代了,而我却活用了因人而变的伪装术,成了这一波里剩下的优良品种。

    可能是我比较机灵听话,手脚麻利,与人为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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