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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刑法课(三) (第5/9页)

6条关于不能未遂的规定: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又

    无危险者,不罚。」

    「未遂有三种,普通未遂,不能未遂和中止未遂,其中最有争议的是不能未

    遂,到底应该怎麽判定一个犯罪是无危险的未遂呢?如果这个未遂不是不能未遂

    ,那就有可能会落入普通未遂的范畴,普通未遂的处罚如刑法25条所述,是

    得按既遂犯之刑减轻之,意谓即使不减轻的重罚也可以,而以往不能未遂则可

    以轻判,修法后法条甚至规定不罚。」

    「来,现在让世纪初最后处男为大家示范。」

    机车咧,一定要这样称呼我吗?我现在是为了保护你耶。

    在老师的指挥下,何心瑜双手背在头上,躺在课桌拼成的平台上,害羞地将

    头别了过去,双腿却仍紧紧交叉相叠,除了隐约露出内裤外,丝毫看不到性器的

    形貌。

    而上半身的澹绿色时尚短衫,现在只衬托出下身的淫靡。

    陈湘宜老师绕到何心瑜背后,将右手五指併拢,插入何心瑜交叠的大腿间缝

    隙,用力掰开何心瑜原本紧紧叠在左大腿上的右大腿,然后左手环住何心瑜的左

    大腿,由下而上、往外抬起,右手也紧跟着掰开何心瑜的右大腿,架住何心瑜,

    令一双大腿向外张开、往上屈起如M字般,让何心瑜虽然还穿着内裤,却显现出

    淫秽不堪的样貌。

    惜肉如金的何心瑜虽然尚未露出班上男同学一心嚮往的蜜壶,却已让汤智伟

    气得七窍生烟。

    毕竟,他既然没干过何心瑜,想当然尔,一定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连何心瑜的

    小裤裤都没见过的。

    没想到次看见马子的小裤裤,却是被迫跟班上男同学一起分享。

    虽然何心瑜仍穿着内裤,内裤的颜色却太浅了,质料也太薄,在她双脚张开

    的瞬间,我已经隐约看见她阴毛的形状,竟然只在小腹下、阴阜上呈现一小团阴

    暗,可能比陈湘宜老师的阴毛还少,而内裤也遮掩不住阴毛下方的一条深沟,绷

    紧的内裤往中间凹陷,凹陷的中心就是男生们一心嚮往的肉缝。

    「现在,小平你过来,请你在不脱下心瑜内裤的前提下用阴茎贯穿心瑜的处

    女膜!既然要示范性交就要示范地明显,让大家直接看看心瑜处女膜破裂的瞬间!」

    刚听到要被阴茎贯穿处女膜的瞬间,心瑜确实身子微微抖动了一下,不过冷

    静想一想,不脱内裤要怎麽把阴茎插入?我的老二又不是绣花针,怎麽「一针见

    血」

    啊!想到这里,何心瑜心里的不安稍稍平息。

    我被陈老师的话弄得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不过,她吩咐,我照办,我乖乖

    地挪动阴茎,让龟头抵住何心瑜内裤上那条凹陷的中心,然后便往前突刺了几下。

    不用说,根本就是徒劳无功。

    不过,隔着薄薄的内裤,仍是让心瑜在我龟头隔着内裤接触她阴门时发出几

    下颤抖,而我老二虽然隔着一层内裤和这心机妹的阴部进行亲密接触,那柔软的

    触感却也已令我心动不已。

    「如果有个意图强制性交的行为人,无知的程度是根本不知道要先脱掉内裤

    ,你们觉得这样的强制性交有危险性吗?甚至,即使行为人无知到以为拿原子笔

    戳耳朵也算是强制性交,我们也要把他捉起来赏他个强制性交的未遂犯吗?」

    陈老师问。

    全班都摇了摇头。

    「如果是这样的重大无知,就会落入不能未遂的范围,也就是说,行为人可

    能根本不被处罚,因为实务上认为他的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也无危险。」

    「可是大家不要忘记,法条规定是行为不能发生犯罪的结果,如果

    这样,所有的行为犯都不能适用不能未遂,因为行为犯的犯罪本来就没有法律上

    的结果。性交在法律上是没有结果的,你不需要体内射精,你不需要把被害人搞

    大肚子,强制性交是行为犯,没有什麽结不结果。再举个例子,若有人误以为用

    指甲刮黑板所产生的刺耳噪音可以胁迫人与他性交,他被论强制性交的未遂犯,

    也不能用不能未遂的规定耶,因为他想进行的行为还是性交(未遂),只是

    他的胁迫手段智障到爆,不可能有人因此而愿意与他性交。这样是不是太不

    合理?所以唯一能令我接受的可能性是,立法者立法时疏忽了,其实这条法条要

    规范的不只是行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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