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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9 (第1/2页)
,他只觉得心头燃烧着无比强烈的愤怒。 这就是哥谭,永远不会改变的哥谭! 当年他的父母为何而死,如今这些人依旧在残害吞噬这座城市的人们。 雷宵·奥古曾经几次劝告他“控制自己的怒火,不要为它所反抗”,布鲁斯以为自己懂了,现在却发现远远不是如此。所以,他出手了,出手救了一个被打劫的路人。 代价就是被人偷袭,靠着从刺客联盟学到的能力,好歹是逃离了黑帮的追捕。 鲜血从手掌中淅淅沥沥地流出,他不知道对方是否捅.到了肾脏。不,应该没有,否则他现在就该昏厥了,但对方应该是伤到某些重要的血管。 不然,他也不至于连站都差点站不起来。 黑帮还在搜索他,布鲁斯在脑中迅速盘算着逃跑的路线和方法。冷静,他对自己说道,你经历过更糟的,想想雷宵·奥古教过的那些。比伤口更疼的是心口的洞,仿佛嘲笑着他所谓的觉悟是如此幼稚而不堪一击。 有脚步声靠近,布鲁斯绷紧了身体,握住手中的利器,即便是重伤,他的身手依旧能够快人一步,先干掉袭击者。 “鲁道夫有个红鼻子,啦啦啦啦啦。” 轻快的歌谣从一个成年男人口中哼出,在寂静肮脏的小巷子里显得如此诡异。以至于当布鲁斯抬头,看到那个一身小丑装扮的男人时,不知道自己是该吃惊呢,还是该感叹。 小丑,哥谭的黑夜传说之一。 据说他曾经真的是个演员,直到自己妻儿被杀,于是就疯了。也有人说,他曾经是个化学厂的员工,被人推进了化工池,所以就变成那副尊荣。 但人人都知道,这个疯子有多么可怕和难缠。 如果说黑帮作恶是为了权力和金钱美色,那么小丑作恶仅仅是因为——他就是个疯子。他曾经将黑帮耍得团团转,是哥谭十多年来的噩梦。 他下手毫不留情,杀人与否全凭心情。 遇到小丑简直不能再遭,哪怕是被黑帮围剿,布鲁斯都有信心能脱身,但小丑?说真的,他还真没想过会在第一天就遇见这位黑暗世界的“大人物”。 “让我看看是哪只小猫不幸遇到了J叔叔。” 小丑停下脚步,蹲下来,好奇地晃了晃脑袋,接着踩住布鲁斯拿着武器的手臂,用一只手挑起后者的下巴,硬生生将布鲁斯的脖子往上抬,近乎是要掰断的角度。 离开时,布鲁斯做了伪装,但仅仅是普通的伪装,而不是换脸的那种。 所以,小丑认出他是最近新闻里的韦恩少爷,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小丑甚至用大拇指抹掉了布鲁斯故意做上去的伤疤,露出那张漂亮的富家公子脸蛋。他“哇哇哇”地喊了几声,满满笑声中却带了一丝莫名其妙的恼怒:“看看这是哪位大人物?” 小丑……不,或许我们更熟悉他的另一个名字,亚瑟。 亚瑟做小丑那么多年,都快忘记了自己作为亚瑟时的人生,不过如果你的身体被人取代过一段时间,而那段时间又是你最痛苦的转变期,你也很难把这些事彻底遗忘。 是的,亚瑟记得J先生,也记得他在自己身体里经历的一切。 倒不是说怨恨,甚至于亚瑟还挺感谢J先生的,毕竟在那段时间里有人和自己一同经历那些事,也算是……嗯,同甘共苦?何况,J先生总算是给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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