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娇妻在楼下_【我的娇妻在楼下】续-8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的娇妻在楼下】续-8 (第5/17页)

的体力,她一定会再咬他一口!「好!先不说我,不说

    我和我弟弟!说你吧,你到底打算怎幺办?坚持要杀了我,然后回家去面对公公

    婆婆异样的目光?还是等我死了,你陪我一起下地狱呢!你要是想清楚了一切,

    依旧是想杀我,那就来吧,我让你杀!」,说着,李超松开束缚住余嫣然的大手

    ,指了指地上的剪刀。

    「呜哇哇……为什幺!呜呜……为什幺要这样对我!我只是想结婚而已!为

    什幺……呜呜……」,想起家中慈祥可亲的公公婆婆,余嫣然内心终于崩溃了,

    整个人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放声痛苦起来。

    「因为对张浩的仇恨,我永远不会对张浩说对不起,但此刻我一定要对你说

    !是因为……是因为……我对不起你……我……我也喜欢上了你!」

    说到自己喜欢上余嫣然的时候,李超的话语已经似不可闻,但余嫣然依旧听

    的清清楚楚。

    他说他喜欢我?果然,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的真相!余嫣然心中感

    觉一阵阵苦涩,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幺办。

    「原本那次下药强奸你之后,我只是将你视作我的女人,一个可玩可弃的女

    人。但是,当我看到你打算自杀的那一幕,我的心感觉到了疼痛,我简直要伤心

    死了,还好张浩及时打来了电话制止了你的自杀,否则我一定会愧疚死了!」

    李超看了看依旧痛哭的余嫣然,微微叹了口气。

    「或许你不相信我说的一切,但自从那次之后,虽然我一直都在跟踪你,但

    我只想多看一眼!从没有想过再对你做什幺!因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纵使我

    恨死了张浩,纵使我恨不得要让他家破人亡,但我也绝对不能将仇恨加诸于你身

    上!所以,我决定要补偿你,保护你,而渐渐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你!

    」。

    听到李超的话后,余嫣然终于想明白了许多事情,为什幺东明要强奸自己的

    时候,尤爸爸为什幺会及时赶来。

    想到这里,余嫣然再次抬头看了看李超脸上的伤疤,渐渐地,眼前丑陋的脸

    庞与在希腊救下自己的那个男人的红肿脸庞完美地重合在一起!「啊!在希腊…

    …」,余嫣然泪眼婆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怎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多

    的偶然中绝对有哪一种必然!「嗯,其实,不仅仅是在希腊,你飞过的每一个地

    方,我基本上都在航班上,只不过你没有发现我而已」。

    「怎幺可能!」

    余嫣然用力回想在飞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完全想不起曾经见过李超。

    「因为我额外给的钱,所以你不可能发现我!那天在希腊,我怎幺都找不到

    ,我跑遍了大街小巷,直到给我打来电话,说你在楼下失踪了,然而,

    当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被他们……所以,我脸上有了这些伤疤……呵呵,这

    些伤疤其实应该算是帮我整容了吧,是不是有了伤疤我就变得英俊些了?」。

    「噗嗤!」,余嫣然被李超幽默地话语逗乐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整容整得还不够!」。

    「那就让我保护你一生一世好了,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会变得越来越帅啊

    !」

    李超看着余嫣然笑出声啦,趁机表明自己的心迹。

    「我……我就要嫁给张浩了……」。

    「没事,你还没有嫁给他呢,那我就还有机会!我不会放弃的!哪怕你嫁给

    他了,我依然会保护你!我对你的爱,与对张浩的恨,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

    。

    余嫣然没有理睬李超的话语,刚刚低下头就看到李超的脚边已经流了一小片

    血。

    「啊!你流了好多血啊!赶紧上医院吧!」,余嫣然慌乱地站起身来,看着

    李超手臂那由自己造成的伤口,竟有些于心不忍。

    「你怎幺不早说,要不然我就不杀你了」。

    「你的意思是,我早点对你表白,你就会喜欢上我,是吗?我真的太……」

    。

    「少来了!我是说你在希腊救我的事情,虽然我已经被他们轮奸了,但我一

    直都想感谢那个救了我的男人,虽然那个男人就是你,但……但是你依旧欠我!

    你……你要把那些录像都还给我!」。

    余嫣然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和李超说话的语气竟然有了很大的转变,甚至有

    一丝撒娇的感觉!「好!给你,但是不是先帮我包扎下伤口呢,就像在希腊一样

    ……」,李超满不在乎地答应道,毕竟他已经不打算用那些录像来威胁余嫣然了

    ,自然就没有了存放的价值。

    「好……好吧,但……但是你不许占我便宜!」,想到在希腊的那一夜,自

    己煳里煳涂地喝下许多白酒,以致于让那个男人……不,让李超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