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肉段(H)_分卷阅读1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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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5 (第2/2页)

然,他觉得自己轻飘飘飞到了天花板,俯视着那蠕动的肉山,大量的黏稠血液从地毯上缓缓扩散,老板凝滞的惊恐表情从美人残缺不全的溃烂的肉体间露出一角。

    噗的一声,敏战士的头颅落在肉山上,最后进入他脑海的画面,是自己站在房门口的无头尸身,和尸身后面那个一脸憨厚老实的雷电战士。

    咔咔一阵轻响,雷电战士浑身肌肉抖动,膨胀为铁塔的模样,向墙角的“睡美人”微微欠身:

    “金老大,和平饭店已经被我们全面接管。”

    在王朗的想象中,金毛老头应该是个彪悍的中老年战士。

    所以,当他被带到金毛大厦,看见一位皮光肉滑的美人在数脑核时,还傻呼呼问了一声:“是金老大叫我来的,他在哪?”

    “我就是。”美人抬头一笑。

    所谓彪悍的人生不需要理由,和花样百出抓经济的和平饭店老板不同,金毛老头在魔都可是以“杀”出名的——传说这位金老大至爱搜集脑核,为了脑核可以杀丧尸、杀变异野兽、杀战士、火拼其他老大,简直肆无忌惮,即使最近突然抽风学和平饭店老板做生意,开的也是类似地下黑拳那种硬碰硬的真人游戏。

    他这一支势力在魔都人数最多,却纯属放羊式管理。只要你愿意猎捕丧尸缴纳定额脑核,就可以加入,当然,加入之后依然是每天打打杀杀,挖脑核交脑核卖脑核,辛苦劳碌得很,高手们一般不屑为伍,被魔都几位老大私下里称之为“丐帮”。

    瞧不起归瞧不起,但魔都所有老大还是自动让他三分,一是由于金老大的“个人嗜好”,陆家嘴一直牢牢占据市面上脑核交易的最大货源,二是从老大到部下的形象都是一群杀红眼的疯子,谁能不忌惮?

    近日,金老大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掉老板,真真正正震惊魔都。

    靠,同样是美人,为毛人家就混得如此之牛???

    猫男深深地憋了口气。

    “传说中的不死身,初级。”美人鉴定完怀里五颜六色脑核的等级,又把猫男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突然问,“你想不想再进化一次?”

    室内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好闻的味道,猫男心里一动:“你进化过不止一次了?”

    “如果也按战士那种算法,我是二级进化体,吃过三次粉色脑核了。不过我的能力和你完全不同,”金美人笑笑,没有细说自己究竟是什么能力,“我总结的经验,战士的进化方向是越来越强,而美人的进化方向是……活下去。”

    “因为病毒的变异,我们永远不可能和战士硬拼,力量对比太悬殊。不死身,应该是美人能力的最强形态了,你很幸运,不应该浪费。”

    王朗觉得有道理,点点头,接过了金美人递过来的粉色脑核。

    粉红色的脑核被处理得十分干净,从体积和纯净度看来,远比之前铁塔买的那颗质量更好。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仿佛已经能闻到脑核里那股草莓酸奶似的汁液香味,诱人无比。

    猫男突然很想立刻就升级,他不想一直只是铁塔的宠物,铁塔对他的宠溺他不是不感动,但那个曾经是他保护下的小弱鸡,现在变成了比自己强大N倍的人,而且只能依附对方才能生存,这落差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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