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不识月_分卷阅读3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5 (第2/2页)

到片尾。一集的时长是2个小时,所以他来电话的时间应该就是凌晨2点!”

    熊小时认真地记了下来。

    这完全颠覆了刘恬臻之前自首时的说辞。

    按她现在翻供的说法,车祸发生的时间是2点左右,而自首时,她却清楚准确地说她撞人的时间是2点47分。

    中间相隔了40多分钟。

    但由于案发地在偏僻的学校后山,附近很大范围内都没有监控,肇事车辆上也没有任何的行车记录装置,再加上被害人不是当场死亡、具体的受伤时间无法确定,如果不是刘恬臻自己承认她肇事的时间是2点47分,那刑侦局到现在也拿不出肇事的准确时间。

    所以,无论是2点还是2点47分,都有可能是车祸真正发生的时间,也都有可能不是。

    刑侦局查不出来,熊小时更查不出来。

    “然后呢?”熊小时记好,接着问。

    “然后我就照他说的,打车到了后山路口,跑去见他。”

    “打车?出租车?”

    看到刘恬臻点头,熊小时立刻追问:“你对你打的这辆出租车或者司机有什么印象?”

    这个有用!

    彻底翻供要想成立,首先就是要让她翻供的全部内容都得到查实。既然刘恬臻现在说,她2点接到电话后出门打了出租,那首先,就要找到那辆出租!

    可刘恬臻却摇了头:“我当时太慌了,哪有心思注意车和司机?”

    熊小时并不气馁,她问明了打车的地点,然后在【出租车、5月11日凌晨2点、石榴石小区】后面用红笔芯标注了一个超级大的【找!!!】。

    写完,她表示:“你继续。”

    “我见到他以后,他很慌,我更慌,所以他说什么我都信了,他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了。”

    回忆涌起,刘恬臻的面容充满了扭曲的咬牙切齿。

    “他说他把人撞死了,他求我,让我替他自首,说我爸有钱,如果知道这件事是我做的,我爸肯定会出钱帮我摆平,我们两个人都可以安然无恙。可如果被抓的人是他,他交不出赔偿金,一定会被判刑。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照他说的,上了车,把车开走、开回了家。”

    这点和刑侦局的调查也完全相符——

    11日凌晨3点08分,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家加油站里,一辆车牌号为熊A59817的白色奥迪开进了加油站,要求加油。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确定,开车的司机就是刘恬臻。

    “我自首时说的话,也都是他教的,他逼着我重复了很多遍,直到肯定我不会说错,才带着我去了交警大队。我那个时候,是真心地相信他,真心地想要替他顶罪,我觉得自己特别伟大,我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可是,我后来才知道,被撞的那个人,当时没有死。“

    ”他曾经闲聊跟我说过,他们医院有一个病人,出了车祸,被人撞了,成了植物人,治不好,每天都要花大笔的钱才能维持生命。我觉得这个病人很可怜,可是他却说,是肇事者倒霉,如果被撞的人当场死了,不过是一次性赔钱了事,可他偏偏没死,后续的这些无底洞的治疗费,全都要肇事者掏,‘倒不如死了好’。我那个时候,虽然觉得他说的不对,但我想,他只是说说,只是说说,没什么。”

    “可是当我在看守所听到被他撞的那个人不是当场死亡,而是因为救治不及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