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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2页)
了。不见你也好,云天看上你这种破性子的人真是倒霉。我说你也做得太过了。” “我大哥的性子,如不这么做,他定不会丢下我不管。” “那玉锦到底说了什么你如此焦急要云天别再找你?” “他只是说,我若再见云天,他就得死。” 林森倒吸一口气。“那个玉锦为什么这么做?他莫非看上你了?” 凌雨泽摇头。“他喜欢乔公子。” “那他到底打的什么算盘。那你那个苏公子岂不是也可能成为他的刀下鬼?” “苏珏…”凌雨泽脸色一沉,“我不会再见他。” “那还用帮你打听他的消息不?” “不必了。” 于是两个婀娜多姿的美女,三个翩翩公子与一个乞丐踏上了去长安的路途。 第二天清晨,几个人点了简单的粥和咸菜,坐在桌旁吃早饭。 “怎么不见林公子?”玉锦问。 果然没能骗过他!玉锦仿佛觉得很好玩,昨天一直看着林森装疯卖傻。 “什么?”长思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那个色魔在哪里?!” “色魔?”久离不可思议,“他对你做什么了?” 乔尽诺悄悄笑起来。 凌雨泽想起那晚在客栈后院…不过林森也是未遂啊。 此时一脸贱笑的林森依旧一身乞丐打扮走到大堂。 长思一看见他,终于反应过来,又羞又气地拿着刀冲过去就是一阵乱砍。 林森见势不妙,撒腿便跑。 长安三面环山,有潼关,函谷关,大散关为屏障。 易守难攻,物产富庶,乃数朝古都,风水宝地。 开四面门,迎八方客。 热情豪迈的王朝,锦秀辉煌的皇城。每一个走在长安街道的人,脸上都带着这个太平盛世的自豪与激情。每一个长安的建筑,都展示着强盛时代的庄重与尊严。 长安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地方。 尤其是林森。 “雨泽,我好激动。我都几个月没回佳景山庄了。”林森抓住凌雨泽道。 过了落月溪,便是城门。 诺大的长安城,流云在何处? “去斗鸡场。”玉锦下令。 斗鸡是长安城新兴的娱乐。因圣上喜好而风靡全城。 更有善斗鸡如贾昌者,深得圣上赏识而飞黄腾达。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的打油诗更是传唱于街头巷尾。 斗鸡场位于热闹非凡的西市。共有四五个斗鸡台。台边空地供人围观。 王公贵族,平常百姓,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有好的斗鸡,都可以决一高下。 一个斗鸡台周围人异常吵杂。只见两只身材强健的斗鸡正在大战。一只大红色鸡冠,大红缨毛。另一只乌黑油亮。红鸡不停用喙攻击黑鸡,黑鸡虽然节节败退,扔不屈不挠,趁对方放松之际猛烈反击。斗了半晌,胜负难分。 一个身穿鹅黄齐胸襦裙,头梳百合髻的少女拿着团扇,奋力高呼“红缨!进攻啊红缨!咬死它!赢了今天喂你好吃的!” 另一端一个圆脸大眼的少年同样不示弱。“黑珍珠!反击!反击!把红缨鸡冠咬烂!” 人群热血沸腾,纷纷起哄。 “那不是你媳妇嘛。”林森对凌雨泽咬耳朵。 宁晨斗鸡斗得热乎。对面那不屈不挠血战到底的少年,不正是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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