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情 疑情 移情?_怡情 疑情 移情?(1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怡情 疑情 移情?(17) (第5/8页)

  「对耶,这一说,仔细看一下,还真有点像是情人关係,而且是背着老公跟

    老婆出来偷偷幽会的。」。

    「听你说话,就知道你的社会经验少。他们应该是夫妻,你看那个女的,下

    车后多关心那个男的。这神情上焦急紧张是假不了的。」。

    「嗨,不一定哦,说不定那个女人是小三,想在这个开迈巴赫的大款面前好

    好的表现一下,趁机多蹭点钱吧!她长得那么漂亮,想必已经在这个大款身上捞

    进不少好处了!」。

    听着四周传来尽是嘲笑、讽刺、揶揄、猜疑、咒骂的话,张怡羞红的脸,慢

    慢地变得苍白,身体也微微的颤抖着。此时,郑众听到四周的话,心中反而有股

    得意。

    他嘴角微微噙着笑,拉住张怡的胳膊,轻柔地安慰道:「小怡!别怕,有我

    在。」,然后,温柔地将张怡搂入怀中,并让她头埋入他的胸口。

    此时围观的人群中,有双皱着眉头的眼睛,冷冷地将事情的经过,看的清楚

    明白。在郑众当着大家的面搂住张怡时,脸上呈现一副不屑的轻蔑表情且发出了

    声叹息声,同时紧握双拳,气得身体直发抖着。

    「简直是太不像话了!张怡啊张怡,妳还真的是有够犯贱,有够不要脸的,

    妳对得起杰哥哥吗?」,许婷冷冷且气愤地说到,两行清泪从她那美丽的双眸中

    流了出来。

    「大小姐您先不要冲动!先看一下情况再做打算。」,一旁的驾驶兼保镳-

    左雄递出了手巾给许婷。

    周围越是热闹,张怡的心中就越是惶恐害怕。周边繁杂的议论声、嘲笑声以

    及调侃声,都刺激着她的神经,她好想逃避调这一切,只能将头深深地埋进郑众

    的怀中。

    幸好很快的,刺耳的警笛声远远的传来,四周议论的声音渐渐少了点,很快

    就看到交警分开围观的人群,出现在车祸的现场。交警找到出事车辆的双方当事

    人后,拍好现场照片,麻利地疏理出道路,指挥着车辆快速通过。

    既然已经通车了,围观的人群也很快地散去,纷纷进入各自的车中,慢慢地

    离开。交警在现场简单的询问并查看了一下,事故责任非常清楚,此单行道是禁

    停路段,郑众停车后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属于违规停车并任意打开车门,应当承

    担全部责任。对此已经通知保险公司的郑众没有异议,同时还承担了连琪提出的

    全部修车费用以及修车期间的相关补偿费用。交警见当事人双方没有异议,就现

    场就地处理,并让双方当事人现场签字,当场处理完此次交通事故。

    此时站在路边的张怡,听到包中的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手机看到上面是丈夫

    陈杰打来的电话。

    张怡迟疑着是否要接这通电话,她在想着接通电话后怎么对老公说呢?又怎

    么解释今晚车祸的事?尤其上周发生了那件她疑似被人性侵的事情后,现在她和

    郑众又出了这样的事,老公知道后,又会怎样去想?

    拿着手机的张怡,内心很是担心徬徨。然而她却没去想,如果陈杰知道后,

    又会怎样担心她、关心她呢,他会担心她有没有受伤,心痛她有没有受到惊吓之

    类的。老公很有可能对她的这些关心,但是此时的她根本完全都没有想到这一些

    ,只想着要用什么理由给塘塞隐瞒过去。

    一旁的连琪见到张怡犹豫着并没有接听电话,而是将仍然响铃的手机重新放

    入包中,不由的「噗嗤....」地笑了出声。

    「张老师,怎么不接电话?该不会是师丈打来查岗的吧!」,连琪调侃地笑

    着对张怡说道。

    尴尬的张怡,脸色迅速难看起来,瞪了连琪一眼,朝旁边走了几步想要避开

    她。她不想节外生枝,想早点结束此事回家。

    见到张怡不自然的脸色,二货且八卦性格的连琪兴奋了,猜测自己应该说对

    了,就继续调侃说到:「张老师,别走呀,也让我见识一下呗。」。

    「张老师,有道是女人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老师您还

    未到如狼似虎的年纪,没想到胃口这么大。该不会是师丈体能太差时常不能满足

    妳,所以妳才出来偷吃的呀?」,看到张怡没有理睬她,连琪也跟着前走两步,

    继续调侃嘲讽道。

    八卦且二货性格的连琪,说起话来大大咧咧的并不加遮掩。让一旁签字的郑

    众与交警也都听见了。郑众当作没听见,只是手中的笔停顿了下,就继续埋头签

    字;而一旁已经明白双方关係的交警,知道张怡与郑众两人并不是夫妻,同时也

    将张怡没接电话的举动看在眼裡。又听到连琪的话,忍不住地给逗乐了。交警们

    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