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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5 (第2/2页)
对此类节目十分不感冒,但此时的林小曼最大,自然也只能依着她。 夜色来临,我们会手牵手留恋在这个以阴郁著称的城市,迷醉的夜火点燃了这个城市红男绿女的欲望。 到处是啤酒、火锅、莺歌燕舞的景象,我开始有点相信,这便是所谓的太平盛世了。 晚上,我们当然没有啪啪啪,虽然我和她都很想,但一来医生嘱咐,三个月内万不能干那事,二来我的禽兽功夫还未到家,实在不忍心而为之。 不得不承认,林小曼依旧是之前的那个林小曼。 每每这种时刻,林小曼看出我的欲/火难忍,起先会用手,后来改为向岛国友人学习,用嘴帮我泻火。 和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相处三个月,不能灵肉相通,无论如何都是件难熬的事,于是林小曼便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记得那天看完大结局,林小曼扬起头对说道:“周伟,在这边过年不好玩,不如你跟我回老家怎么样?” 可能是对于林小曼心里的愧疚吧,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林小曼,跟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 其实说白了,就是她爷爷家,林小曼说是她爷爷身体不好需要陪,其实我知道,林小曼只是不好意思把我带回她家而已,其实,我也觉得,我们还没有到那种见家长的程度。 我是个喜好山水之人,林小曼爷爷住的地方山清水秀,身畔又有佳人相陪,想我周伟既不高大帅气又不能挥金如土,人生能得此际遇,实属踩了狗屎。 也许是在老家的关系,林小曼也是显得比在城市开朗很多,一个早上叽叽喳喳嚷嚷个不停,不久我们便从她家里搬来小锅,一大堆蔬菜,土豆、白菜、黄瓜,莴笋,清一色绿色蔬菜。 最让我开心的是,林小曼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几朵野生蘑菇,我原先以为,这东西,只有我们家才有。 林小曼还让我用挂衣杆从厨房的梁上取下一截老腊肉,这就是我们过来后的第一顿饭,自己野炊,其实还是挺惬意的。 把东西拿到水库边,林小曼便开始分工,我负责上山拾柴火,她则用水库里的水把菜洗干净。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便知晓一个女人的特性,那便是,由于女人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她们总是喜欢发号司令,特别是在自己亲密的人面前。 我起身上山,边心不在焉的捡拾柴火,边在想,几万年前,当我们还是猴子的时候,不就是这样生活的。 如若能跟林小曼长相厮守于此,倒也是件快活的事情。 十多年寒窗苦读,要我们舍弃繁华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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