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的自我修养[综英美]_分卷阅读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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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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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天道好轮回”,灌溉营养液  1 2018-07-03 18:31:52

    读者“天道好轮回”,灌溉营养液  1 2018-07-02 07:12:16

    读者“慎思”,灌溉营养液  13 2018-06-30 23:36:00

    第10章 对比现场

    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部位、食指和拇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衫袖口。

    这是福尔摩斯看人时优先注意的部分。

    立香的观察力很好,但是没有接受过具体训练,因此顶着盖提亚的压力能注意到他外观上的微小违和,却说不出具体的违和点。

    另一方面,她的知识储备不足,做不到福尔摩斯那种“一瞥之间看出对方的经历和职业”的效果。而且她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像福尔摩斯那么精确缜密,而是有点跳脱,所以她按自己的特点对福尔摩斯的方法做了调整。

    首先是直觉上的第一印象。

    这是有点虚无缥缈、通常不太能作为依据的东西,但立香的直觉很准,就像常年漂泊海上的航海家对危险总有一种不知来源的预感一样。

    不是刻意的观察,而是无意识之中形成的印象——眼前这个坐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身上,有种超越日常生活,同时也超越他自身范畴的物质,好像他并不是一个人类,而是某种概念的结晶,某些具有永恒价值的,纯粹而精密的东西的载体。

    然后要感谢每天乐此不疲更新衣柜,随时能上杂志封面的梅林。

    托他的福,即便穿惯了礼装制服、对时尚缺乏了解的立香,这段时间也培养出一些眼光,多少能看出衣物的档次。

    夏季的室内,对方穿着柔软贴身的衬衫与面料上乘的窄腿西裤,鞋子是同样具备高级质感的黑色牛津鞋。

    考虑到他的身材又高又瘦,这样坐姿状态依然服帖不乱的衣服十分难买,显而易见是价格不菲又精挑细选的结果。

    一整套下来,保守估计1000镑(9KR)是最起码的。

    袖口、肘部、腿弯、鞋帮都有一定穿着磨损痕迹,鞋帮还沾了一点泥水——证明他不只穿这些衣服鞋子在室内踩地毯,而是在室外也这么穿。

    这就导致他走不了太多路。

    因为一旦穿着这身行头在伦敦街头跑来跑去,舒服归舒服,但那些娇贵的面料要不了几次就会损坏,根本不耐穿——奢侈到这个地步的人,应该不至于需要室友分担房费,而会选择直接包下整幢房子了。

    综合考虑的话。

    嗯。

    宅宅或者nerd吧。

    总之是偏好室内,不爱运动的类型。

    不然他每个月花在服装上的钱也太惊人了。

    接下来是性格。

    一个留心时尚,会精心挑选衣柜填充物的人不会容忍一间廉租房一样的宿舍。所以衣服是他妈妈或者姐姐帮他挑的,他照着那个路线买就可以,而房子是他自己挑的——可能和家人有点矛盾,在闹独立。

    租房时间比她还早,证明对成绩充满信心。

    结合以上全部,立香得出最终结论:

    “AS还是HFA?”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眼睛动了动,比了个请的手势。

    AS是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 syndrome)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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