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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1/2页)
爸的兄弟还是闭嘴吧。 作者有话要说: 苏清泉:我还是个孩子,不要放过我!我要娶老婆秀恩爱! 作者:我也是个孩子,干嘛不听我讲话!讨厌! ☆、凉快凉快 因为魔尊的闹事,这次的上课机会也就草草地结束了,几个大家都熟悉的师长级人物站在台上说一些大家都不一定熟悉的话,然后就宣告结束。 等到这次集会结束,长鸣山的比剑大会就拉开了帷幕。作为修真界剑修这一类修士的奥斯卡,比剑大会在剑修心中有着绝对重要的分量。 一些不是剑修的修士离开了,整个长鸣山都被各种剑气充满,走到哪里都有修士抱着剑在临时抱佛脚,哦,不对,在修炼。 长歌和廿七干脆待在了院子里。山脚下因为情人会那天已经去玩过了,魔尊那边也被长歌警告过不准来荒山搞破坏,一切都是相对和平的气象,长歌便不再闹着要出去,而是专门盯着廿七练剑。 汗水从廿七的脸颊上流下来,廿七猛吸一口气,继而转身,那滴汗水从他的下巴落下,又被锋利的剑锋斩成两半。廿七的剑是红色的,那汗水在剑的映衬下也如血液一般。 “卡!”长歌抱着糖罐从地上站起来,“廿七,你的剑不够快,你要再快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你要比所有人都快,要比所有人都强。天下谷那帮修士喜欢摆阵法,搞到游戏里就该叫老阴比了,这样出身的梵华子,你不可能比他更细致,那你就必须比他快。” “快到极致,让他再也无法思考,绝对不要给他发育的机会。” 长歌教得认真,廿七也学得认真。他再一次挥剑,手上的肌肉都呈现出形状,果然比刚才那剑又快了一分。 “歌儿,如果我的剑再快下去,是不是会比你的剑更快?”廿七擦了擦自己的汗,大冬天出这么多汗足以证明他的勤奋。但是他见过长歌的剑,那是一个黑夜,有野兽即将咬断他的喉管,长歌一剑过去,野兽便被斩成两段。 他不知道一把剑可以被挥舞得如此好看,也不知道一把剑可以快得如此惊人。那才是剑,长歌没有骗他,她最拿手的是剑。 一个人是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剑术,她不可能样样完美,他想成为她的剑,为她披荆斩棘,为她剑锋染血,为她背对天下。 要是长歌知道廿七所想,大概会让他为她去承包鱼塘吧。 长歌摇摇头,又重新坐下。“你比不上我,你还是太慢了。依照我看,你还需要再快,才能和主角比肩。” “她真是太蠢了,明明你就是主角,你的剑再怎么慢,也会是这世间最快的。”廿七袖中的作者喊道,“陈惜时,你真的不练我这残卷上的武功?我这可是专门给你开的外挂,你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廿七拢了拢袖子,传音入袖子,“我只学歌儿教的,你,闭嘴。” “我知道了,歌儿,我会再努力。” 廿七继续挥舞起剑,他已经练习了三个时辰,不吃不喝,一直练剑。长歌想着他这剑进步得太慢,还不如之前在往长鸣山路上来的时候练得速度快,到底是安逸了吗? 要不她趁着比剑大会还没轮到他们上场,带着廿七去一趟无尽海? 长歌想着,从地上站起来往房间里走去,有些东西就算规划了也还是无用,不如直接行动。她想去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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