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猎鬼人_第六十五章 烟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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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 烟花 (第2/6页)

人几乎都该知道,在几年前,是重庆非常红火的红灯区。菜园坝、弹子石、龙溪镇并称重庆的三大风月场所,尤其是龙溪镇,整个一条武陵路几乎被各种各样的发廊和按摩店占据,因为一到晚上,店里的灯光总是那么挑逗的发着红光,大概红灯区的含义就是指的这个。我记得在很多年前,我那时候还在念高中,跟着一群同学在这条路上找录像厅打算进去看会录像,就发现很多特殊职业的女性,甚至把沙发搬到了店外,霸占了人行道的一半,然后对每一个过往的老中青三代男性抛来魅惑的眼神,也时不时会在这条街上碰到那些皮条客,那二年,实在太过猖狂。直到后来的几年,随着扫黄打非的活动,渐渐的很多都收敛了,这条街才渐渐稍微正常了许多。但是没人能够保证现在那条街上,一个做涩情行业的都没有。

    所以当孙先生告诉我那个女人开始调戏挑逗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遇到一个欲求不满的妓女了。本着先娱乐后付费的人性化服务精神,主动推销自己。

    我问孙先生,那个女人是个“小姐”吧?孙先生说,他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是遇到小姐了,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收取他一分钱。于是他说他只是觉得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一夜情”。孙先生告诉我,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不得意,内心的压力也很大,再加上自己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也确实需要发泄一下,于是那晚他就带着这个女人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并一开始就摸出几百块打算给那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却不要,把钱塞回了他的钱夹,期间两人甚至没什么交流,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上了床,跟个牲口一样。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我问他你们一整晚都聊了些什么?他说就东拉西扯的聊了下那个女孩的身世什么的,他只知道这个女孩是农村的,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于是就来了城里打工,为了给弟弟妹妹赚点学费。她目前在龙溪镇上一家足浴上班,她说她也是因为寂寞了,就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发呆,正好看见孙先生撒尿,觉得好玩,也觉得孙先生那句苍白的解释非常可爱,在夜色霓虹下,谁都容易变得意乱情迷,发生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也就显得特别理所当然了。

    孙先生说,他把那次和这个女人的一夜情当成是一种“奇遇”,因为他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会选择了他这么一个什么都很平凡的人。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有事无事就到那附近转悠,也多次再去过那个留下过他小便的巷子,他希望能够再找到那个女人,因为之前走得匆忙,互相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终于有一天她再次在巷子口遇到了这个女人,那天她穿着一样的衣服,正打算出门,听说孙先生是来找她的,于是她就推掉了自己的安排,陪孙先生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睡觉。这一次她半夜离去了,临走前她告诉孙先生,她不愿意留给孙先生自己的电话号码,因为大家彼此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相识的,也不够了解对方,说如果孙先生以后想找她,就在那个最初巷子口遇到她的那个楼梯对着楼上叫小丽,如果她在的话就会出来陪他。

    虽然没有留下电话,但是孙先生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了个能够找到她的办法。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他常常去找这个女人,但是有时候能找到,有时候却找不到,他猜想可能是去上班了吧,于是就在楼下等,甚至等过一个通宵。我问他你疯了啊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当他找不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会着急和思念,最后他认为自己爱上这个女人了。

    我见过很多种爱情的方式,有青梅竹马的,有不打不相识的,有欢喜冤家的,有父母介绍的,有聚会偶遇相见恨晚的,有网上聊天然后落入陷阱的,等等等的,种类繁多,数不胜数,而孙先生这种爱上一个人的方式,坦白说我之在电影或者电视剧里面看到过,太过梦幻,太过不真实。对于一个深夜初次相遇便彼此发生身体关系的女人,哪怕她再空虚寂寞,估计也不是什么正派做法。而孙先生爱上这样的一个女人,最终的结局多半都是飞蛾扑火,死得壮烈。

    孙先生说,这两个多月是他从离开老家来城市求学开始,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这期间小丽并没有找他要过一分钱,这让孙先生对这份感情加大了信心,至少能够证明她不是从事涩情行业的人,和他在一起共度良宵,往小了说大不了就是各取所需,往大了说彼此了解有限,也就没有太多的顾虑。但是孙先生作为一个男人还是觉得自己表示得似乎不够,他应该更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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