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畜将军_【鬼畜将军】(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鬼畜将军】(5) (第3/4页)

E03;&x9875;&x2193;

    &xFF48;&xFF54;&xFF54;&xFF50;&xFF53;&xFF1A;&xFF0F;&xFF0F;&xFF14;&xFF57;&xFF14;&xFF57;&xFF14;&xFF57;&xFF0E;&xFF43;&xFF4F;&xFF4D;

    几千个女民夫当中有一半人要报名应召,而且大部分女人都符合条件。

    结果后勤官只好说每一月换一批人才把这些女人安抚下去,就这样听说还有

    不少姑娘把自己的头发盘起来冒充妇女前来应召。

    明玉就不管这件事了,一心一意的策划后面战斗的事。

    没两天他们就赶到了九州半岛最顶部最狭长的地带。

    这里两边靠海,中间是一段百里长十几里宽的通道,是进出九州国的唯一通

    道,在通道中间最窄的地方,摩萨藩用石头修建了两道关墙作为防御。

    两道关墙都高-9米相距里,关墙上有通道有关门。

    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幕府军花了大代价才攻破了道防线,但是在第二道防线前已经后劲不足

    ,这才止步在关墙前。

    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和摩萨藩耗上了。

    北条政信就是要把摩萨藩的实力都耗光,逼他们开城投降。

    现在双方在关墙处死伤都快接近万人了,都已经到了极限,就看谁先支

    持不住认输了。

    但是北条政信后面有整个王国支持,他自信最后的胜利是属于自己的。

    明玉到了关墙前线,立刻召集众守将宣布天皇诏令出示摩萨藩的调兵符节。

    迅速接管了关城的指挥权。

    守卫关墙的也是九州名将岛津义弘,他一看到天皇的诏书和兵符后,就果断

    的交出指挥权。

    明玉一边把粮食物资运到关城,一边上关城查看军情。

    明玉的身边除了护卫还跟着参军柳川前兵卫当翻译。

    岛津义弘开始还轻视柳川前兵卫,但是当他听说柳川前兵卫来自古老的柳川

    家时立刻肃然起敬。

    让明玉对柳川的来历挺感兴趣。

    岛津义弘解释说柳川家是扶桑国最着名的剑术大家,其家族的一刀流剑法闻

    名全国。

    是每名武士最钦佩的武道家族。

    「哦,柳川你还有这么大的名气,那什么时候我们切磋切磋,看看是你的一

    刀流厉害还是我的六道剑法厉害」

    明玉笑着打趣道。

    柳川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但是他还是认真的摇头:「我的剑术还没达到巅峰

    ,所以才会到大陆日月皇朝那边游历学习,等我的剑术大成了一定答应你的挑战」

    明玉听了哈哈大笑,越来越欣赏柳川前兵卫的直爽。

    这是个纯粹以武为生的武士。

    在巡视关墙的过程中岛津义弘向明玉介绍了战况和关墙的守备军情况,同时

    也观察了对面幕府军的军容。

    说实话双方的军事素质都让明玉看不上。

    扶桑国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常备军,有的只有各家族手中的私兵和武士,只

    有在打仗的时候才会把农民组织起来发给武器盔甲成为军队,由武士负责指挥。

    由一群未经训练的农民组成的轻足(最低级士兵)能有多大战斗力,无非就

    是一群炮灰而已。

    交战双方都一样,比得不是谁会打仗而只是比勇气高低罢了。

    不过这也和各藩国秉持的思想相同,士兵是不需要什么武技,只要有忠诚和

    勇气就够了。

    双方能够打这么久纯粹是拿人命填出来的。

    再一个扶桑国士兵的装备也让人看不上,除了铸造的唐刀还有点水平外,枪

    都是竹枪,弓都是竹弓,只有武士身上才有一套竹甲,轻足们身上只有布甲。

    哪像日月皇朝们的将领那样最差也是文山甲,像高级将领都有明光铠甲护身。

    而是士兵们身上是用亚麻渔网和鱼胶制成的纸甲,虽是纸甲却坚比铁甲轻如

    棉甲。

    现在是让这些扶桑人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于是明玉让岛津义弘的人都下了墙,换了他的风林营来防守关墙。

    于是风林营上了关墙后开始按训练要求布置防卫,大量的八牛床弩抛石车火

    铳,手雷被布置到城墙上,还在城墙上加了一道女墙。

    明玉的战兵有条不紊的划定射击区域,标定射击注元。

    把旁边岛津义弘等诸将看得目瞪口呆一脸迷茫。

    过了两天对面的幕府军又开始进攻了,这次是个大攻击。

    只见对面的幕府军密密麻麻的攻了过来,他们举着无数个木排,掩护着步兵

    和弓箭手接近关城,后面还有无数轻足抬着竹梯准备蹬城。

    他们已经这样进攻无数回了,已经不需要试探攻击了,但是这次有些不一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