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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1/2页)
时下风气开放,胡汉相融,女子地位也颇高,太上皇与皇帝的公主们甚至养有面首,有时还会堂而皇之的相携打猎,言官们虽看不惯,却也不会专门上疏弹劾。 玉秋玉夏自幼跟随钟意,原就是会骑马的,赵媪这些年往来四方,自然也通骑术,一行人商议过后,便决定骑马往绥州去,至于马车等笨重东西,便就近找个庄园舍下。 钟意的行囊中备了帷帽,此时正得用,自去换一身胡服,脚蹬短靴,明艳不可方物。 “我们走吧,每隔三十里有一驿馆,”翻身坐到朱骓身上,她扬声道:“若是疲惫,也可到站便去歇息。” 众人齐声应道:“是。” 钟意骑术不凡,朱骓更是迅疾如风,其余人在后,几乎追不上,她却不愿同众人离得远了,略微紧了紧缰绳,朱骓便顺从的慢了下来,与众人齐头并进。 就如同女郎爱珠玉华服一般,男子也很难不喜利剑骏马。 陈度见朱骓神俊,又通灵性,实在是喜欢,自己喝完水后,又去摸它鬓毛,亲自喂它喝水,向钟意赞道:“当真好马!千金也换不得,女郎从何处得来?” 钟意轻装简行,更不欲暴露身份,便叫人以女郎相称,掩人耳目,闻言笑道:“有人得罪了我,送它来向我赔罪。” “啊呀,那人真是诚心,”陈度歆羡,连连道:“若也有人能得罪我一回便好了。” 朱骓喝了水,便有些翻脸不认人,马头一摆,叫他走远些。 陈度不觉生气,反倒笑了,他道:“真是通灵,除去女郎,它都不怎么搭理人。” 一行人歇息的差不多了,钟意便站起身,爱怜的抚摸朱骓,道:“它确实很聪明。” 绥州距长安有千里之遥,众人骑马赶路,小半个月过去,终于赶到延州境内,绥州在望。 路上难免辛苦,到了驿馆,总算能松口气,钟意将朱骓交给扈从,用过晚饭后,便叫人掌了灯,取了笔墨,将沿路见闻写下。 夜色如同一片黑幕,无声的涌了出来,延州偏远,远不似长安繁华,驿馆也荒凉简陋,门前挂了两盏灯,径直发着幽微的光,聊胜于无而已。 护卫换班的时候到了,一班人提着灯笼过来,替换掉原先那一般人,因这缘故,防卫出现了非常短暂的空隙,对于普通人而言,仍旧无隙可寻,但对于经验老道的人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来人身手矫健的翻过院墙,悄无声息落地,见左右无人,方才轻手轻脚的往马厩去。 一众马匹之中,朱骓无疑是最显眼的,高大雄健,威武不凡,即便低头吃草,也比寻常马匹要高。 夜色深深,来人只能看个大概,放轻动作,上前去解缰绳,朱骓见状,一抬前蹄踢了过去,那人反应迅疾,闪身躲开了。 一阵风吹过,挂在马厩旁的灯笼晃了下,那人借光一瞥,清癯憔悴的脸上忽然露出几分喜意:“朱骓?” 被人叫出名字,朱骓也怔了,停下吃草的动作,眨巴着眼打量他。 “你怎在此?”来人伸手摸它鬓毛,低声道:“可是秦王殿下来了?” 朱骓朝他打个喷鼻,轻轻嘶叫一声。 …… 钟意提笔写了一半,堪堪翻过一页,便听门扉被人敲了一下,她以为是玉秋或者玉夏,便道:“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开了,随即又被关上,她头也没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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