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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2页)
他被踩了好几脚,怎么可能一点事儿都没有!合着这娃头铁!这伤口都快见骨了!怎么不早说啊! 最要命的是,秦楠接着又说了句:“困...”,然后脑袋一拱砸在了我胸口上。我用手一摸,完了,发烧了,直烫手。 我这资深“外伤人士”当机立断,决定出去找个药铺子偷点药给秦楠把小命续上。他年纪小,这么烧下去肯定得出大事。而且伤口要是感染了,可能会截肢。 于是我抱了许多茅草,把秦楠放在茅草堆里藏了起来:“你千万不能出来。叔给你找药去。” “呼别走...”秦楠揪着我的袖子不撒手:“外头有坏人。” “叔命大,死不了。”我解了外袍裹在他身上:“你闭上眼睛查数,查到一千叔就回来了。” “好...”秦楠软趴趴地缩在草垛里伸出小拇指来:“拉钩。” 我连忙拉了拉他的指头,旋即把茅草一挪,把他盖得更严实了些,然后猫着腰溜出了院子。 我刚走出巷子,就看见一地死不瞑目的尸体堵在了巷口。一人被开肠破肚,半风干的内脏裸漏在外头,让我险些没把隔夜的饼子给吐出来。我慌忙绕过他们,这时几匹大马一闪而过,我瞬间倒地装死,逃过了一劫,然后眯着眼看向那些骑着马匆匆而去之人的背影。只见他们无一例外都穿着铠甲,像是正规军。 莫非守城军赢了?我不敢轻下结论。毕竟那群所谓的“流匪”也穿铠甲。我慢慢直起身子,对被我砸了一下的死尸兄弟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迈着小碎步赶紧溜。 整个邺城几乎被砸了个底朝天。一夜之间,那些熙熙攘攘的店铺全变成了死气沉沉,人去楼空的空屋子。破败的酒字旗在风中哒哒直响,地上的血污夹杂着腐烂的瓜果汁液,黏糊糊地让我几乎迈不动步子,几只大公鸡溜过,一声咕咕呆把我吓了一跳。 邺城本是我国首屈一指的富裕城市,临近桉河,气候宜人,许多文人墨客来此地度假游玩。这里盛产好酒,年幼时,我曾与父皇来过一次,坐在城墙上头喝着小酒,看捕鱼的渔民提着满满一篓子螃蟹乐呵呵地往回走。当时我甚至希望父皇能把此地封给我当封地,让我也跑去桉河上头当个渔夫。一壶酒,一竿身,快活如侬有几人。 现如今,邺城毁了,我年少时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终究拌着森森亡魂彻底埋葬在了过去里。我缩了缩脖子,贴着墙根小跑。远处忽然响起了脚步声,我立刻再次往地上一扑,表演就地去世。我刚倒下,就发现紧贴着我的一个案几下头,有只瑟瑟发抖的小花狗。我眺眼望向渐渐逼近的人影,只见他们虽身着盔甲,却吊儿郎当的仿佛是逃兵,看见街口几只大公鸡路过,立马伸手去抓。 我又看了一眼花狗,总觉得下一秒它得成了狗肉火锅。于是我捏住花狗的嘴巴,扯着它的后颈把它拉到了怀里,压在身子底下藏了起来。我怕把狗给压死了,只能用额头点着地稍稍撑起点身子。好在花狗很给面子地没哼唧,那几个逃兵也没发现端倪,提着鸡打我身上迈了过去。他们嘴里好像还嘟囔了句:“妈的晦气。张瘸子拍着胸脯说能抓到崇王,结果呢!连个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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