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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2页)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一考上高中,学费该怎么解决的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结果也不知这畜生是怎么想的,居然一低头冲着他的脚脖子来了一口。 魏谦忙一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的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个高智商的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的中二少年当场就急了,抬腿给了野狗一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一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墙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饶,又一口咬在了魏谦的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的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彻底成了个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三章 魏谦怕“狗鬼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体贴地又用砖头狠狠补了几下,直到把狗头砸了个稀巴烂,这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在墙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可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嘴角一排罐头汤不小心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等成绩这几天,魏谦并没有浪费宝贵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练摊,卖黄色录影带,晚上在台球厅找了个活,每天赚十块钱的看场子费。 他发现那天碰见的小崽子似乎在充满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谦出门的时候,都能看见他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晚饭。 魏谦经过的时候,如果心情好,他偶尔会扔给那小鬼一个馒头。 魏谦对亲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视的,儿童最早都是从和父母的相处中领会怎么样接触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难不仇视社会,他的爱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还要有限,之所以偶尔对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他观察过这孩子。 他发现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齐全,身体没有任何残疾,智力不但没问题,可能还比普通的孩子高,长相看不出来,但是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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