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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天两觉 文案: 天才。 自闭、孤独、偏执、疯狂。 每当时代变迁,逆十字的旗帜由他祭起。 成则王侯将相,败则蛆蝇粪秽。 平乱世,麾下四方辐辏,钟灵毓秀。 隐市井,此生睥睨天下,唯有一人。 序章 天一 十二月三日,阴。 睁开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不用拉开窗帘我也知道外面的天空一片阴霾。潮湿的空气渗透到了屋里、被窝里,还有我的骨头里。 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给自己弄一杯咖啡,要么闭上眼,期待再次睁开时已是十二月四号。 总之我最终还是起来了。 今天和往常一样,我坐在店里,祈祷着人们别来光顾我这破地方。 阴天的午后就像小孩儿打针前排队的那几分钟,或是恐怖片中鬼怪出现前的几十秒。 你知道糟糕的事情肯定会发生,却永远无法判断第一滴雨水何时将落下。 拜这天气所赐,几个小时很快过去,直到下午四点,还真的是一个顾客都没有。 对我来说,这是一段令人沉醉的时光,我可以坐在办公桌后面安静地看书喝咖啡,不受任何人的打扰。 四点半,有个人推门进来了,好吧,我恨他。 不过他还是给我带来了些许惊喜,因为他不是来买书的,而是进来抢劫的。 当这家伙一边掏枪一边朝我这儿走过来时,我真的很想冲他抱怨几句,要知道最近处理尸体是越来越困难了,老有人这么逼我让我非常难办。 我算了一下,拔掉牙齿,剃光毛发,锯成六块,这大约就得花半小时,开车把他送去鲍勃的养猪场又得花一小时,等我回来还得收拾血污和垃圾,再准备晚饭可就太晚了。 于是我举起双手,摆出一副惊惧的神色,声音颤抖地告诉他,钱全在抽屉里,请放我一条生路吧。 我认为自己演得很逼真,无论眼神、语气,还是肢体动作都刻画得很完美,他应该会拿完钱扭头就走,那样我就可以继续享受独处的好时光了。 但当他伸手去拉抽屉时,我忽然又想起来,我早已经没有任何形式的货币了…… 于是,他拉开抽屉以后看到了半块被我吃剩下的披萨,和半只被不明生物吃剩下的老鼠。接着他就发怒了,边说着脏话边用枪顶着我的头,瞪大了眼睛问我是不是认为耍他很好玩。 因为怕他太激动了走火,最终我只能无奈地将他那整支手枪塞进了他的食道里。 这家伙在地上扑腾的时候,我想明白了——费城的治安太差,我要搬走。 如今街上到处都是这种拿着把破枪就想弄“快钱”的小子,结果他转悠了半天还跑进了门面这么破败的书店里来,我真是严重怀疑这种人的智商。以常识来讲,如果计划抢劫中小型店铺,无疑应该首选餐饮行业和日用品商店;其次是售票处、服装、家电行业;最差的选择才是卖家具、古董和书籍的铺子。 难道现在的人连预估一下日营业额和风险系数的时间都没有吗?那还抢什么商店?随便来个持械私闯民宅不就完了,屋里总会有些现金的。 哦,当然了,眼前提现金没什么意义,去地铁里洗劫流浪汉也比来我这儿强。 几十秒过去,看他的症状似乎是快要休克了,不过还在挣扎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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