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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2/2页)
候,就已经成了一名鬼修了。 其实离琴本不愿和孟樱殊多说,但很奇怪,孟樱殊明明只有筑基修为,但每次他一释放威压,离琴就浑身发冷,那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如同羊群见了狼一般。 孟樱殊始终显得很友善,道:“我见前辈能够随意幻化此界物什,想必也有办法能找到流落在此界的人吧。” “这你可就太高看我了,我……”离琴张嘴就想否认。 孟樱殊脸上仍然带着笑容,但眼睛里却闪过一丝杀意。 离琴瞬间就跟炸了毛的猫一般,只感觉背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脱口而出道:“我,我的确有办法。” 怕孟樱殊不信,离琴道:“我芥子袋中有一水镜法宝,可以随时看见外界的闯入者,这原本是此界主人所有,是我从他府邸偷出来的。” 离琴的芥子袋现在就在孟樱殊手中,他果然从中取出一面水镜,向其中灌入灵力后,就看见那原本雾蒙蒙的镜面上显露出几个模糊的身影来。 是黎判和徐离虞渊那几个,他们貌似遇上了大麻烦,每个人都浑身浴血,似乎在与什么东西对峙。 但孟樱殊却丝毫不关心,他飞快的跳过其他人,半晌才总算从水镜中找到余近的身影。 只是在看清对方的处境以后,孟樱殊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外面红蜂“哐”“哐”攻击的声音还在继续,余近席地而坐,手上正捧着一个虫卵大吃特吃。 在一炷香之前,他已经彻底绝望了。 想要从蜂群突出重围,他起码得有元婴期的修为,只是他现在才只是个炼气,就算他在这里不吃不喝修炼个十多年,也不一定能筑基,想到元婴期根本痴人说梦,更何况外面红蜂随时都会闯进来,哪来的时间给他。 也不是不能躲进戒指中一了百了,毕竟他现在已经辟谷,倒是饿不死。但戒指虽然可以暂停时间,却也有一个致命不足——那就是灵气稀薄。 以往他还未炼气,自然没什么影响,但自从进入炼气期以后,修士每升一层就需要更多的灵气,而在戒指里,余近又上哪去找呢? 早死晚死的区别罢了。 怎么样也想不到一个好的办法,外面又始终回荡着随时能夺走他生命的巨响,各种令人烦躁的情绪一起涌上心头,眼见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里,余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想将这满室虫卵给毁了,起码也不算白来这一遭。 只是当柔软的薄膜被他一下子打碎,闪着银光的液体溅了他满头满脸后,余近一下子愣住了。 没有了薄膜的保护,虫卵内部蕴含的大量灵气就这样四溢出来! 真是瞌睡就有人拿枕头! 余近大为振奋,他此时只想活下去,便丝毫不嫌弃那虫子的外貌,张口就啃咬起来,最后连那层薄膜都没放过。 身体里瞬时充盈着鼓胀的灵力,效果相当于吸收了一颗上品灵石一般,余近心重一喜,急忙站起来将这密密麻麻的虫卵全都撕下来,收入了戒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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