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重造大顺天_第112章 官田私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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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官田私田 (第2/2页)

近清减得有些严重的李晟,众人不由得有些担忧,宋献策轻声道:“其实也不是特意来打扰大都督,实在是有一件事需要大都督来决断。”

    李晟吞下了嘴里了的饭菜,拿起手帕随意擦了擦嘴巴,道:“你是说分地的事情吧。”

    “没错。”

    宋献策语气有些忧虑,道:“大都督,根据咱们目前缴获的卷宗可知,襄阳府耕地面积当中,恐怕足足有八成都是官田。”

    此言一出,顿时让李晟都有些惊讶,襄阳府下辖一州六县,耕地面积相对于相对贫瘠的郧阳府自然多了许多出来,然而多达八成的官田也足以让李晟感觉到惊讶。

    当然,襄阳府官田占比之所以这么高,跟分封在湖广的藩王也有很大的关系。

    从洪武三年开始,朱元璋第五子朱祯受封为楚王,属于最早被分到湖广的亲王,直到天启七年神宗朱翊钧第七子桂王朱常赢就藩衡州府以来,有明一代先后就藩湖广境内的亲王足足有十九位,占据了整个明朝就藩亲王总数的五分之二,比例甚至要超过河南。

    当然,这些藩王当中也存在国除的情况,再除掉已经被抓住的襄王外,目前还剩下武昌的楚王、武冈州的岷王、蕲州的荆王、长沙县的吉王、常德府的荣王、荆州的惠王、衡州府的桂王以及澧州的华阳郡王。

    有这么多的藩王,那么光是封给他们的王田就不是一笔小数。

    除此之外,还有直接属于皇帝的宫田皇庄以及赐乞庄田,其中皇庄自然都是属于皇帝的,而那些赐乞庄田则是诸王、公主、皇亲、官僚、宦官、将领、大寺院主等等人人有份,像这种赐田也被统一称之为赐乞庄田。

    光是这样还不算完,此外还有百官职田,即职分田,而这些田多少带点工资的意思,收入也都是供给官吏办公费用或充部分薪俸之用。但是这些职分田跟赐乞庄田不同,前者可充抵薪俸,后者基本上就是白给的。

    在这些田之外,还有一些专用的官田,即土地产出专款专用,不可挪用。像这部分就包括供给各府州县学校的学田,还有专门用来养马的草场、牲地、苜蓿地,以及园陵坟地和边臣养廉田,总之名目林林总总有许多种。

    像这些林林总总的官田自然就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土地,留给老百姓的也就不多了,特别是大明有一条法律,即‘民间有犯法律复籍没其家者,田土令拘收入官’,只要犯了一些罪过,那么对不起,土地就从私田变成了官田。

    当然,光靠这一招也拿不到太多的土地,毕竟没有那么多人犯法。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断入官田。

    所谓的断入官田,意思就是指当某户人家全家死亡,户口已绝,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时,那么土地就同样可以纳入到官田里面。

    最后一种的就是官方屯田了,当然这种手段也不稀奇,上千年来历朝历代也都存在,这种方式也能开垦许多荒地,从而增大官田规模。

    宋献策介绍完毕后,他提出了第一个问题,将这些官田没收后,咱们应该怎么办呢?江湖烟雨秀的明末:重造大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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