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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车夫,裹着头巾,很好地习惯了在现代化的城市里讨生活,他们原本也有土地来着,原先是农民,有属于自己的水稻田。后来政府没收了他们田地,他们便来到城市里做苦力。 / 莱昂是永隆的白人们当中的一个意外,他不怎么守白人圈子的规矩,他也不用发蜡头油了,很少去打理他那头亚麻色短发。穿殖民地产的棉麻衬衫,衬衫的领扣袖扣松开,热浪滚滚的午后他也光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留声机里放美国女歌手的唱片,他把阮拉过来,教他跳探戈狐步,在地砖上光着脚跳舞,舞步是乱的,两个人转着圈在门厅里横冲直撞。 他们情感自由,暂时无忧无虑,莱昂身上少年的浪漫天性很快就能发掘出异国生活的乐趣来。在去西贡上任前的那段时间他常常大门紧闭,谢绝来访,享受着一种很单纯的度假生活。他去那种白人不会去的地方,背着画板去湄公河三角洲的滩涂岸,去晒盐场,水稻田,去观察当地人如何劳作和生活。他还有很多书,很多诗集,都是他以前在法国时很少能沉下心来读的那类,这位少爷的脾性大为改观,他在下午带着一本普希金的诗泛舟湖上,绿色的河水有股淡淡的鱼腥气,难以置信几个月前他还喜欢流连在巴黎的各个歌舞厅纵情声色。 在印支半岛,树长得很低,给人一种河水很高的错觉。水是连片的,这叫沼泽。 法国情人还未走出伊甸园,正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他不了解这个殖民帝国,也不了解与之相关的那些不公正。 他是少年维特,身边刚好也有着一位绿蒂。 本地孩子们光着身子在黄色的河水里洗澡,他走进河水里与那群光溜溜的孩子嬉闹。混血儿一路从码头打听到这里来,他看见他泡在河水里吃了一惊。 莱昂!阮戴着白色斗笠帽站在岸上冲他喊。 “快上岸!水里有吸血的虫子。” 但是为时已晚,他已经被水蛭给发现了。阮带他回家,用酒精棉给他处理水蛭叮咬后的伤口。 / 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海外自治区。 他把仍旧把印度支那当成祖国,但本地人却不再把他认为是同胞。 冲积平原上的土很细腻,因此可以赤脚走在大街上。那些被父母放养的、到处疯闹的孩子,他微笑着给这些小鬼让路。永隆人带口音,他有些时候听不懂商贩说话,可是没关系,那是也算是乡音。 去面包铺也成去米店也成,反正他买什么莱昂就吃什么,白人少爷跟着在越南的新管家吃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莱昂说你带司机去采购不好?他婉言拒绝了莱昂,他喜欢像个平民一样走在大街上。 这个习惯穿茶色丝绸竖领长衫的安南少年,睫毛又黑又浓,说话腼腆,习惯用短句,不说很多词,像是怕人发现他说不了地道的本地话,当地商贩跟他交谈几句就能立马听出来他不是本地人,一问果然答是从首府西贡来的,怪不得,他看起来是有点洋乎气;看着也不是做佣人的材料,皮肤养得那么白,一看就知不是辛苦讨生活的劳动者,倒像是乡绅家里留过洋的少爷。小贩们便往往高里要价,他耐心地同他们讲价,别看他是外地人,但是他们诓骗不了他的,他可是菜市场的常客。 他提着装在竹笼子里的子鸡往白人区那边走去。 阮先是去市集上买肉和菜,然后再转去河边码头买新鲜的鱼,有时阮也带回一些别的水产品。最后回家的时候再去白人社区里的面包铺子买面包和奶制品。那段日子里,他总是知道阮的行踪。 在法国的三年生活丝毫没有改变阮,他一回到故乡便立马换上了奥黛,也像其他本地人一样用头巾——他那头美丽的黑发被头巾给藏起来了。住在永隆的头一晚,阮虔诚地擎着佛香在房子四个角各自拜了拜,还跟莱昂少爷要了一法郎银币埋在进门的地毯底下,为的是讨个好彩头,这是招财进宝的意思,莱昂对此持怀疑态度,法国人认为把法兰西女神踩在脚底下不太妥当。 / 恋爱处于初期阶段,相互试探,踟躇不进,这是最甜蜜的时候。这是真正的蜜恋,比之后的要好,因为它称得上是美好。这是孩子式的恋爱,此时的白人少爷不是白人少爷,他只是他的莲。 莱昂亲过他一次,他们接过吻,虽然是以玩闹的形式。 晾衣服的竹架子,是莱昂自己动手做的。他没有可以晾晒湿床单的地方,莱昂说那好吧,他去找找看地下室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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